《財經法學》經新聞出版總署批準,自2015年創(chuàng)刊,國內刊號為10-1281/D,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chuàng)新,欄目設置及內容節(jié)奏經過編排與改進,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
雜志簡介:《財經法學》雜志經新聞出版總署批準,自2015年創(chuàng)刊,國內刊號為10-1281/D,是一本綜合性較強的政法期刊。該刊是一份雙月刊,致力于發(fā)表政法領域的高質量原創(chuàng)研究成果、綜述及快報。主要欄目:財經法治熱點:數字時代的法律治理、專論、爭鳴、域外法治
《財經法學》經新聞出版總署批準,自2015年創(chuàng)刊,國內刊號為10-1281/D,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chuàng)新,欄目設置及內容節(jié)奏經過編排與改進,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
《財經法學》雜志學者發(fā)表主要的研究主題主要有以下內容:
(一)民法典;不動產;個人信息;物權法;信息權益
(二)民法典;侵權責任;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民法
(三)金融消費者;金融法;經濟法;法律;金融
(四)合同解釋;合同;合同法;物權;準物權
(五)民法典;人格權;物權法;《民法典》;民法
(六)內幕交易;證券監(jiān)管;法律;證券欺詐;公司治理
(七)氣動人工肌肉;中美貿易摩擦;WTO;雙邊投資協定;金融
(八)公司法;法律機制;資本;商法;公司資本制度
(九)《民法典》;民法典;表見代理;信賴保護;體系化
(十)證券法;最高人民法院;《證券法》;司法解釋;股票發(fā)行
1、投稿方式:將電子版(Word 文檔)發(fā)送至編委會郵箱,并以“ 作者單位+ 作者姓名+ 文章標題” 為郵件名稱。
2、論文摘要長度一般為200~300字,英文摘要(100~150words)須與中文摘要相對應。
3、來稿請寫明作者的通信地址、單位、姓名、郵編、電話、E-mail地址。
4、文中一級標題、二級標題、三級標題、四級標題的序號用“一、……”“(一)……”“1.……”“(1)……”標示。
5、在參考文獻中,請作者一律用中、英文對照著錄。原文有英文信息項的,必須按原文的英文信息項著錄,不允許作者自行翻譯;原文沒有英文信息項的,作者可按中文信息項翻譯。
立即指數:立即指數 (Immediacy Index)是指用某一年中發(fā)表的文章在當年被引用次數除以同年發(fā)表文章的總數得到的指數;該指數用來評價哪些科技期刊發(fā)表了大量熱點文章,進而能夠衡量該期刊中發(fā)表的研究成果是否緊跟研究前沿的步伐。
引證文獻:又稱來源文獻,是指引用了某篇文章的文獻,是對本文研究工作的繼續(xù)、應用、發(fā)展或評價。這種引用關系表明了研究的去向,經過驗證,引證文獻數等于該文獻的被引次數。引證文獻是學術論著撰寫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也是衡量學術著述影響大小的重要因素。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學院南路39號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郵編:10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