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方法》自2002年創(chuàng)刊,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chuàng)新,欄目設置及內容節(jié)奏經過編排與改進,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
雜志簡介:《法律方法》雜志經新聞出版總署批準,自2002年創(chuàng)刊,是一本綜合性較強的政法期刊。該刊是一份半年刊,致力于發(fā)表政法領域的高質量原創(chuàng)研究成果、綜述及快報。主要欄目:域外法律方法、法律方法前沿、司法方法論、部門法方法論
《法律方法》自2002年創(chuàng)刊,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chuàng)新,欄目設置及內容節(jié)奏經過編排與改進,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
《法律方法》雜志學者發(fā)表主要的研究主題主要有以下內容:
(一)法律解釋;法律方法論;法律方法;法律論證;可接受性
(二)刑法;刑事政策;量刑;量刑方法;性犯罪
(三)罪刑法定;刑法;量刑規(guī)范化;量刑;賠償
(四)法庭調解;法律;法庭;德沃金;法律解釋
(五)法律論證;融貫論;司法;法律;法律修辭
(六)法律;法教義學;修辭方法;甘露;再審
(七)司法;司法公信力;法律;司法克制主義;法律解釋
(八)法律;論題;法律解釋;司法裁判;異化
(九)法律解釋;修辭;法律論證;司法過程;聽眾
(十)情理;司法裁判;清代;比附;中國古代司法
1、基本要求:文獻引用和說明性注釋均采用當頁腳注形式。腳注序號用①,②,③……標識,每頁單獨排序。
2、選題要突出前沿問題、難點問題、疑點問題、熱點問題、重點問題,具有現實針對性。
3、標題層次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xù)編號,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加下圓點相隔,最末數字后不加標點,如第一級標題用“1”、第二級標題用“1.1”、第三級標題用“1.1.1”等。
4、每篇文章應選3-6個能反映文章最主要內容的名詞性術語作關鍵詞。
5、來稿須提供摘要;關鍵詞;作者姓名、工作單位、以及通信地址(郵編)及聯系電話、傳真、E-mail等資料。
立即指數:立即指數 (Immediacy Index)是指用某一年中發(fā)表的文章在當年被引用次數除以同年發(fā)表文章的總數得到的指數;該指數用來評價哪些科技期刊發(fā)表了大量熱點文章,進而能夠衡量該期刊中發(fā)表的研究成果是否緊跟研究前沿的步伐。
引證文獻:又稱來源文獻,是指引用了某篇文章的文獻,是對本文研究工作的繼續(xù)、應用、發(fā)展或評價。這種引用關系表明了研究的去向,經過驗證,引證文獻數等于該文獻的被引次數。引證文獻是學術論著撰寫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也是衡量學術著述影響大小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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