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2-11-04 23:55:56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yōu)槟x了8篇的招標投標管理論文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fā),請盡情閱讀。
我國公路工程的招投標制度以國外招投標制度以及國際慣例為基礎,并結合本國國情做了一定的改變。雖然相似點較多,但自身特色也非常鮮明。
1.1招投標方式
與國外的公開招標與議標模式不同,基于《招標投標法》,我國法律承認的招投標方式也有兩種:分別是與國外相同的公開招標,以及具有本國特色的邀請招標。議標曾經于我國實施過一小段時間,但鑒于其與本國國情不是非常適合,最終還是將議標予以排除。究其原因,是因為議標其實就是談判性質的招投標行為,招投雙方一對一談判以達到招投標目的,不公開、無競爭,容易引起社會強烈的反響,實施效果極差,因此不再于我國實施。
1.2強制范圍
國際上針對公路工程的招投標幾乎全部采用統(tǒng)一的強制方式,尤其是資金來源自政府的財政撥款的相關項目,其招投標更是要嚴格遵守強制招標的相關規(guī)定。我國由于計劃經濟的長期影響,建筑于早期并不被認定為商品,進入市場經濟時期后,招投標制度逐漸完善,國家也出臺了關于招投標強制范圍的相關規(guī)定,涉及到政府投資、世界銀行貸款、外資等多個方面。對比國外招投標的強制范圍,我國要更大一些。
1.3合同管理依據
國外招投標制度往往不局限于單個國家,在進行公路工程的發(fā)包時,多個國家參與競爭。由此,國際上產生了比較統(tǒng)一的招投標制度及相關國際慣例(如FIDIC),來實現競爭的公開與公平,也保證了日后對合同的管理與履行。我國于2009年更新了《公路工程國內招標范本》,這一文件就是基于國際FIDIC相關合同條款所作的改進,相關條款與FIDIC較為相近,但又結合具體項目特點進行了更加具體的修改。然而,盡管《范本》更加符合本國特色,但也破壞了發(fā)包承包雙方原先較為平衡的權益,發(fā)包方享受到更高權益的同時,承包方卻不得不承擔更多的義務。由此得出結論,面對越加開放的市場,我國的招投標制度必須盡快與國際接軌,以使相關文件更加完善。
2招投標制度的改革建議
借鑒國外先進經驗———美國模式。首先,做到招投標的完全公開,選擇無標底招標以及最低價中標的方法,由企業(yè)根據市場信息進行投標。投標后相關審核機構進行復核與資信審查,以保證招投標的公開公平以及中標企業(yè)的合同履行力。其次,發(fā)展咨詢業(yè)務,使招投標各方在招標評標以及項目實施各個環(huán)節(jié)都做到切實可行。最后,可以借鑒日本的招投標方式,將小部分工程交由小企業(yè)承包,既實現了利益的均衡,也保護了當地中小企業(yè)的生存。
3計量管理
3.1工程分包
在我國的公共工程建設上,經常發(fā)生無發(fā)包方同意,承包方就繼續(xù)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再進行分包的現象。對此,總發(fā)包方必須要進行嚴格的管理,在未取得發(fā)包方允許的情況下不得繼續(xù)分包。若承包內容超過自身能力范圍之外,則需要在投標書內注明分包計劃,若發(fā)包方接受標書,則表示認可,這時承包方才可以繼續(xù)分包。此外,即使承包方繼續(xù)分包,也必須宇分包方簽訂合同,若工程出現問題,則承包方與分包方都要承擔責任,承包方承擔連帶責任。
3.2工程變更
工程內容可能會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發(fā)生變更,這時需要依據合同的相關程序辦理變更手續(xù)才能實現最終的變更。變更的范圍盡量不要超過合同規(guī)定范圍。變更的提出人可以是承包方,也可以使發(fā)包方。若發(fā)包方提出變更要求,則由監(jiān)理工程師提供設計變更通知給承包方以便其執(zhí)行;若承包方提出變更要求,則要征求監(jiān)理工程師的同意,經過發(fā)包方簽字同意后再進行變更。變更涉及到價款的改變,必須征求監(jiān)理工程師同意。
3.3索賠管理
發(fā)包方和承包方可以雙向索賠,涉及到對工期和費用的索賠。前者一般是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進度延誤,索賠結果一般是順延合同工期;后者一般是客觀條件導致的損失,這些損失不應該讓承包方來承擔,因此承包方可以向發(fā)包方進行索賠。索賠需要承包方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先后向發(fā)包方提出索賠通知書及索賠報告。需要注意的是,必須在規(guī)定期限內遞交通知,否則發(fā)包方可以對索賠請求予以拒絕。監(jiān)理工程師對于索賠事件要建立相關檔案,并對索賠報告行以審核,調查其是否符合合同相關規(guī)定。若索賠成立,則由監(jiān)理工程師和承包方進行協(xié)商,協(xié)商成功后進行支付。
3.4計量支付
關鍵詞:工程招標工程投標項目管理
一、招投標前審計監(jiān)督
招投標前,審計人員應對招標準備情況進行詳細調查,認真聽取招標單位對招標范圍、方式和發(fā)包方式的解釋,審核招標文件與招標通知書的一致性,標底的編制過程、編制質量,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等。
(一)招標條件的審計。
l、審查市政工程建設項目的立項情況,看是否經過可行性研究,是否經有權部門批準,建設項目是否列入國家投資計劃。
2、審查招標前的準備工作情況,看工程場地的征用、拆遷,通水、通電、通路等準備工作完成情況;設計文件和工程概算是否完整,設計標準是否超過規(guī)定。
3、審查建設項目總投資落實情況,看投資概算是否準確,有無缺口,資金來源是否正當,建設資金是否按投資計劃及時撥付到位;
4、審查建設項目招標工作機構設置是否完備,內控制度是否嚴密,組織形式是否合規(guī)。
(二)招標方式的審計。
1、審查招標方式是公開招標還是邀請招標。公開招標的招標人要在指定的報刊、電子網絡或其他媒體上招標公告,招標公告應當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地址、招標項目的性質、數量、實施地點、時間和獲得招標文件的辦法,以及要求潛在投標人提供有關資質證明文件和業(yè)績情況等內容,公告后應按規(guī)定時限要求及時對投標企業(yè)遞交的投標文件進行登記工作。邀請招標應當同時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能力、資質信譽好的特定法人(或企業(yè))發(fā)出招標邀請書。
2、審查招標是自行辦理招標事宜還是委托招標機構(中介組織)辦理招標事宜;招標人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是否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能力等。
(三)招標程序的審計。
1、審查招標單位編制的招標文件是否已經批準,是否按規(guī)定招標公告或發(fā)出招標邀請書,其內容是否合規(guī),合法,是否與招標方式的相應規(guī)定一致。
2、審查招標單位出售、的招標文件是否符合規(guī)定要求,是否組織投標單位在招投標前進行解答疑難問題。
3、審查工程招標工作人員的內部控制情況,看是否作到權責分離。具體看是否做到談判、評標、決策分開;參與標底的編制和審定人員、評標小組成員及相關當事人要接受統(tǒng)一安排,防止弄虛作假、“明標暗定”;不準事先組建評標小組,要在評標前采取從專家?guī)熘须S機抽取方法臨時組建,以防止賄賂評委操縱評標;對選聘的評委要進行資格審核,看是否有個人政治、業(yè)務素質不“達標”人員。
(四)標底的審計。
標底的制定是招投標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環(huán)節(jié),也是中標與失標的主要衡量標準。因此,對標底制定的審查也是對招投標工作全過程審計的重要環(huán)節(jié)。要重點審查編制標底依據的招標文件、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是否合法有效;看是否由相應執(zhí)業(yè)資質的工程造價專業(yè)人員來編制標底;工程量清單的計算、套用定額是否嚴格按施工圖和國家定額的有關規(guī)定,編制標底是否合理,是否控制在設計概算以內,有無提價壓價,人為調整標底問題;還要注意對標底的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以及可能影響公開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
(五)對投標單位資格的審計。
對投標單位資格的審計重點審查投標單位是否具備投標資格,是否達到工程建設所要求的資質等級,是否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和施工質量,是否擁有雄厚的技術力量和機械設備,是否具備優(yōu)良的施工和安全生產記錄,還要結合該投標單位近年來所承建的其他工程項目中哪些項目取得過工程質量監(jiān)督部門出具的工程評定的等級證明等。要深入實際考察,防止企業(yè)靠不正當關系取得資質蒙混入圍,防止借用或者騙取高資質企業(yè)名義投標現象的發(fā)生,對弄虛作假、不符合要求和不具備應有能力的單位應取消其投標資格。
二、招標中審計監(jiān)督
對招標中的審計監(jiān)督主要是加強招標投標現場程序上的監(jiān)督,審計監(jiān)督其程序上的合理和合法性,包括開標、評標、定標的審計。
(一)開標的審計。
審查招標單位是否當眾組織開標,有無違反規(guī)定搞暗箱操作問題;開標時是否邀請所有投標人代表參加;是否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或由招標人委托的公證機構檢查并公證。經確認無誤后,由工作人員當場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和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開標過程應當做好記錄,并存檔備查。如果開標時發(fā)現投標文件破損,或授權委托書不是原件又無投標單位法人簽章的應當當眾宣布為廢標。
(二)評標的審計。
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或評審小組)負責。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共同組成,評標委員會成員應本著客觀、公正的原則,遵守職業(yè)道德,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成員不得參與評標工作。評標的過程應堅持客觀、公正、科學合理的原則,以招標文件為依據,不得臨時采取招標文件以外的標準和方式進行評標。評委會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在完成評標后以書面形式推薦2至3家合格的中標候選人。然后招標人授權評審小組,將社會信譽好、標價低、工期短、工程質量高、施工組織管理嚴密、守信譽的單位(施工隊伍)確定為中標人。
(三)定標的審計。
定標審計主要是對經評審小組按照法律程序和評標的條件與標準,研究確定的中標單位與招標人履行承包施工合同訂立之前的手續(xù)辦理過程的審查。
1、審查定標的程序、方法是否合規(guī),是否切實做到合理的低價中標,定標價格是否符合市場行情。
2、審查投標單位提否持中標通知書到招標管理部門辦理審查復核、蓋章及有關手續(xù)。
3、審查中標單位是否在規(guī)定時間(一般為30日之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中標人是否按規(guī)定向招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
三、招標后監(jiān)督
反饋監(jiān)督,注意建立信息反饋和追蹤制度,主要收集反饋信息,調查了解對招投標的意見,聽取收集對招投標的建議。對發(fā)現的在招投標過程中的幕后交易、等問題,要及時嚴肅處理,并加大處理處罰力度;針對招投標中的違紀違法行為,要及時移送有關部門進行查處。
要加強合同簽訂的監(jiān)督。審查施工合同的簽訂過程是否完整、手續(xù)是否齊全;合同是否以招標文件和投標書為依據,合同的內容是否與招標文件和投標書相一致,要防止簽訂“陰陽合同”;合同的基本內容是否完整、規(guī)范,合同條款是否符合經濟法規(guī)等國家規(guī)定要求,合同中責任和獎罰是否明確等。
要把好甲乙雙方履約關。要從維護合同的嚴肅性出發(fā),監(jiān)督甲乙雙方是否嚴格貫徹經濟合同“實際履行和適當履行”的原則,全面履行合同內容,有無違法分包,層層轉包問題。
摘要:當前我國的招標投標建筑市場已逐步法制化、程序化,各方面秩序也都有了根本的好轉。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fā)展和招投標向廣度和深度的延伸,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還存在一些不盡如人意的方面。本文就當前有形建筑市場中仍時有發(fā)生的違法違規(guī)現象,進行現象查找、危害分析和解決方法的討論。首先就當前有形建筑市場存在的不合法交易、規(guī)避招標、欺瞞和不規(guī)范交易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分別從業(yè)主、投標人及中介人各主體方進行查找羅列,繼而針對各問題引發(fā)產生的根源進行了分析查找,最后提出個人的解決方法和措施意見。
關鍵詞:工程建設;招投標;問題;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是一部規(guī)范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法律,2000年1月1日實施以來,對于推進招標制度的實施,促進公平競爭,節(jié)約資金,保證質量等方面發(fā)揮了重要作用。在認真總結招標投標法實施以來的實踐經驗基礎上,國家制定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將法律規(guī)定進一步具體化,增強可操作性。雖然制度比較完善,但在實際招標投標活動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目前仍有一些企業(yè)對招標這一概念缺乏認識,甚至無從知曉。在進行招標的許多項目中仍存在大量的違規(guī)違法現象。筆者就當前招投標中存在的問題,如何規(guī)范招投標管理,結合實際談談自己的看法。
一、當前招投標活動中存在的問題
主要表現有以下幾點:
(一)業(yè)主方面。一是一些建設項目的業(yè)主,對按照規(guī)定應當實行招標的工程,以種種理由或借口,規(guī)避招標。有的強調工程特殊或工期緊迫,由領導拍板,采取邊辦手續(xù)邊施工。二是搞暗箱操作,明招暗定。有的業(yè)主在招標前就有明確的意向,并根據意向單位的特點或施工技術方案等要素,制定評標原則及打分辦法,以確?!耙庵腥恕敝袠恕H琴Y金不到位,要求施工企業(yè)墊資,與中標人簽訂的合同遲遲不能執(zhí)行。四是把不合理、不合規(guī)的要求強加給招標機構或者中標施工企業(yè),要求對方在一定程度上兌現,否則免談合作權。
(二)投標人方面。部分投標人對市場規(guī)則認識上不夠深刻不充分,總是想通過找關系、跑業(yè)主,搞跟蹤來獲得施工任務。另有的施工企業(yè)和業(yè)主一起搞假招標,和其他投標人搞串通投標、陪標等。還有的企業(yè)存在掛靠借用資質投標違規(guī)出借資質問題,同樣資質不夠的項目經理也進行資質借用等等。
(三)招標機構方面。一是編制的招標文件校對不認真出差錯,評標報告不細致,導致招標文件不規(guī)范。二是遷就業(yè)主不正當要求,有的業(yè)主事前已與投標人達成意向,要求招標機構來操作,必須讓意中人中標,否則免談,招標機構為了賺錢,競放棄“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與業(yè)主串通一氣,并精心設計方案使意中人中標成為可能性。三是不按規(guī)定收費,擾亂市場。四是不按規(guī)定出售招標文件,盡管國家有關法規(guī)一再明確出售招標文件不應以營利為目的,但仍有大部分招標機構在出售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時漫天要價,謀取不正當利益。
二、查找問題的根源
(一)由于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宣傳、學習的力度不夠導致有些建設單位對招標工作不理解,甚至認為自己企業(yè)的項目如何實施是自己的事情,不需要找人監(jiān)督,通過招投標等那么麻煩煩瑣的程序。
(二)建設法律、招投標方面法律法規(guī)還不盡細致完善,不夠深入人心。于是給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他們就利用市場體制的不完善、不規(guī)范用各種違法、違規(guī)的手段謀取私利。
(三)對中介機構的監(jiān)督機制尚不夠完善。不少中介機構的發(fā)展與運作,基本屬幼芽階段,還有許多的制度需要我們不斷的探索。
三、措施與對策
(一)加大《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制度的社會宣傳力度;通過組織經常性的、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活動,使招標投標法的內容不僅在社會上得到確立,而且要做到深入人心。這樣才能不斷增強和提高人們尤其是招標投標各方主體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自覺在招標投標活動中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積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二)在工程建設信息、報名、資格預審時,一律進入建筑市場,陽光下操作。這樣做的好處就在于一是招標投標程序上的客觀要求;二是可以避免和杜絕暗箱操作,因為建設工程招標信息一旦上網,任何一個施工企業(yè)只要符合本工程的要求都可以參加報名,不受地域限制,就可以避免過去那種信息不透明,施工企業(yè)千方百計拉關系、套近乎,甚至于給建設單位的領導搞些小動作,想方設法來爭取參加投標,這勢必會種下腐敗的種子,而進入建筑市場招標信息就可以避免這些現象的發(fā)生,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報名。這樣通過建筑市場公開信息、公開報名,就可以避免亂找人亂批條子亂拉關系的現象,也就不能形成暗箱操作,或者產生一些腐敗現象。
(三)制訂科學合理的評標辦法,逐步削弱單一預算標底在評標中的作用。實行無標底評標、有標底評標、兩標段評標、技術標暗標評標、低價中標、費率招標、標底招標、計算機輔助評標等科學化的方法。尤其是費率招標和標底招標方法。費率招標: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對確因圖紙不全,又急于開工的項目,采取費率招標辦法,使工程在有效工期內按時開工、竣工:同時也避免了一些單位以施工圖紙不全為借口不進行招標就開工建設的違法行為。標底招標:即,預算(標底)招標方法,在每項工程開標前30分鐘,由多家造價中介機構編制此項工程預算,進行預算招標。在監(jiān)督部門的監(jiān)督下,通過唱標,去掉一個最高造價和去掉一個最低造價,取其平均值,確定該項工程的最終合理標底,由此克服和杜絕了泄露標底、串標、陪標和善自抬高預算標底等不良行為,從而防止不必要的經濟流失,同時也進一步加強了標底的保密性和公正性,從而為招投標工作的進一步規(guī)范和科學性探索開出了一條新路,
(四)不斷完善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體系,保障建筑市場的健康發(fā)展,不斷完善并明確如“私下協(xié)議”、“墊資”、“拖欠工程款”等諸多問題的禁止性規(guī)定;結合禁止性法律法規(guī)制定相應的具體的法律責任和處罰措施;加強對市場主體的法制和誠信教育,通過組織對施工企業(yè)和長期有工程的開發(fā)商進行誠信教育和法律知識培訓,加強他們的懂法守法意識;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進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大對施工合同的管理力度,加強對施工合同履約期間的執(zhí)法檢查和跟蹤管理;做到有組織、有檢查、有落實,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使合同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規(guī)范化軌道,促進施工合同當事人及時全面履行合同,提高合同履約率。
(五)推廣和實行工程量清單報價,促進公平競爭。采用工程量清單報價有利于公平競爭,避免暗箱操作,可以實現風險合理分擔,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