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訓詁學報》自2011年創(chuàng)刊,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chuàng)新,欄目設置及內容節(jié)奏經(jīng)過編排與改進,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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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來稿應具有科學性、原創(chuàng)性、創(chuàng)新性、可讀性,務求論據(jù)可靠、論點明確、文字凝練、簡明易懂。
2、作者相關信息,包括姓名、單位、職稱、學位、聯(lián)系電話、通訊地址、E-mail、身份證號碼等。
3、題名要求以準確、簡明的詞語反映文章中最重要的特定內容。一般使用能充分反映論文主題內容的短語,不必使用具有主、謂、賓結構的完整語句,最好不使用標點符號。
4、文稿摘要是以提供文獻內容梗概為目的,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簡明、準確地記述文獻重要內容的短文。
5、凡在正文中出現(xiàn)的所有引文、引語、數(shù)據(jù)等引用資料,請務必注明精確出處,以引注形式在正文內注明,并在文末參考文獻中列出相應信息。
6、注釋:本刊實行“參考文獻”與“注釋”分開排版,“注釋”是對論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緊接正文之后排版,注釋以①②③……的序號單獨排序,并注意注釋符在文中不用上標格式。
7、表(圖)下須注明資料來源,在來源中如系引用年鑒數(shù)據(jù),應按下式注明《xx統(tǒng)計年鑒(年號)》,如不是一本,則可用《x x統(tǒng)計年鑒》xx、xx年卷。
8、基金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作者單位上方,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本刊將優(yōu)先處理與刊登。
9、解釋和分析能力:稿件需要具備良好的解讀和分析能力,能夠對研究結果進行合理的解釋和推理。
10、本刊參考文獻采用著者-出版年制標注體系:文章正文部分所引用的文獻,在引文后的圓括號內標明作者名和文獻的出版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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