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文史論叢》經新聞出版總署批準,自1960年創(chuàng)刊,國內刊號為31-1984/K,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chuàng)新,欄目設置及內容節(jié)奏經過編排與改進,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
《中華文史論叢》專門發(fā)表研究中國文學、歷史、哲學等學科論文的學術刊物,以言之有物、不尚空論為宗旨,倡導理論與考據相結合,重視把文史哲作貫通研究。
雜志簡介:《中華文史論叢》雜志經新聞出版總署批準,自1960年創(chuàng)刊,國內刊號為31-1984/K,是一本綜合性較強的文化期刊。該刊是一份季刊,致力于發(fā)表文化領域的高質量原創(chuàng)研究成果、綜述及快報。主要欄目:從先秦到五四時期的文學、史學、哲學、語言文字學、版本目錄學、中國古代科技、敦煌學、民俗學和中外關系、文化交流
《中華文史論叢》經新聞出版總署批準,自1960年創(chuàng)刊,國內刊號為31-1984/K,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chuàng)新,欄目設置及內容節(jié)奏經過編排與改進,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
《中華文史論叢》專門發(fā)表研究中國文學、歷史、哲學等學科論文的學術刊物,以言之有物、不尚空論為宗旨,倡導理論與考據相結合,重視把文史哲作貫通研究。
《中華文史論叢》雜志學者發(fā)表主要的研究主題主要有以下內容:
(一)戊戌變法;張之洞;光緒帝;戊戌時期;道光帝
(二)摩尼教;明教;景教;唐代;抄本
(三)音樂文獻;中國音樂;音樂研究;音樂;古代音樂
(四)刻本;西漢;漢武帝;軍事地理;雕版印刷
(五)手跡;忽必烈;地方官;元朝;總譜
(六)詞壇;明清之際;詞史意義;中興;朋黨之爭
(七)南宋;宋代;考述;演進軌跡;商業(yè)文明
(八)分野;遼朝;金朝;《遼史》;天文
(九)白居易;唐代;中唐;初唐;唐朝
(十)故宮博物院;出土文獻;墓志;走馬樓;長沙走馬樓
1、稿件如有合作作者,作者總人數不得超過3人,以投稿時的合作作者署名順序為準。審稿通過之后不得變更姓名、不得改動合作署名順序。
2、引用報紙的文章,應依次標明作者、文章標題、報紙名稱、出版時間、第幾版等。
3、中文摘要(200字以內),關鍵詞(3-8個),每詞之間用分號分隔,置于正文之前。
4、依《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規(guī)定,所有作品,無論發(fā)表與否,作者對其均享有著作權。
5、文獻引證方式采用注釋體例。注釋用尾注,置于文末。
立即指數:立即指數 (Immediacy Index)是指用某一年中發(fā)表的文章在當年被引用次數除以同年發(fā)表文章的總數得到的指數;該指數用來評價哪些科技期刊發(fā)表了大量熱點文章,進而能夠衡量該期刊中發(fā)表的研究成果是否緊跟研究前沿的步伐。
引證文獻:又稱來源文獻,是指引用了某篇文章的文獻,是對本文研究工作的繼續(xù)、應用、發(fā)展或評價。這種引用關系表明了研究的去向,經過驗證,引證文獻數等于該文獻的被引次數。引證文獻是學術論著撰寫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也是衡量學術著述影響大小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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