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學術雜志簡介
《長安學術》自2018年創(chuàng)刊,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chuàng)新,欄目設置及內容節(jié)奏經過編排與改進,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
該刊主要關注中國語言文學各學科的研究進展,同時發(fā)揮古都地域優(yōu)勢,突出長安文化特色,傳播學術研究信息,促進學科建設發(fā)展。該論叢自創(chuàng)刊以來,以其新奇的選題和廣泛的報道廣度,以及對理論高度的追求,受到了業(yè)界和廣大讀者的關注和好評。內容涵蓋了多個學科領域,包括但不限于人文社會科學、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等。它旨在促進不同學科之間的交叉融合,推動學術研究的跨界合作,為解決現(xiàn)實問題提供跨學科的思路和方法。該刊還積極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邀請國內外知名學者擔任編委,推動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提升其國際影響力。除了學術論文外,還定期推出學術評論、學術述評、學術動態(tài)等內容,介紹最新的學術研究進展和學術思潮,為讀者提供全面、及時的學術資訊。該雜志作為一份致力于推動學術創(chuàng)新和促進學術發(fā)展的重要平臺,它為廣大學者提供了一個展示研究成果、交流學術觀點的機會,有助于中國學術事業(yè)的繁榮發(fā)展。
長安學術收錄信息
長安學術雜志榮譽
長安學術雜志特色
1、來稿必須為原創(chuàng)作品,未經其他書籍、報刊、網站等媒體以整體或部分的形式公開發(fā)表。請勿一稿多投,來稿應注明專投本刊,堅決反對抄襲、剽竊等一切學術不端行為。
2、標題:一般分為三級,第一級標題用“一”“二”“三”等,第二級用“(一)”“(二)”“(三)”等,第三級用“1.”“2.”“3.”等。
3、前言:交代本研究歷史背景、研究意義和研究目的,提出研究需解決的問題,重點闡述本研究創(chuàng)新點。不需詳述歷史過程,不涉及本次研究的數(shù)據和結論。避免和摘要雷同。
4、正文中出現(xiàn)一百字以上的引文,不必加注引號,直接將引文部分左邊縮排兩格,并使用楷體字予以區(qū)分。一百字以下引文,加注引號,直接放在正文中。
5、編號應頂格書寫。有標題時,在編號后空一字再寫標題,另起一行寫具體內容。無標題時,編號后空一字寫具體內容。
6、插圖的序號、標題及注釋居中置于圖的下方,表格的序號及標題置于表格上方,表注置于表格的下方。全文只有一個表或一個圖時,只標注“表”或“圖”,不標序號。
7、作者簡介:簡介內容要以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籍貫,單位名稱(含二級單位名稱),職稱,學位,研究方向,通訊方式的順序書寫。
8、注釋是對論文中特定名詞或新名詞的注解。注釋可用頁末注或篇末注中的一種。選擇頁末注的應在注釋與正文之間加細線分隔,線的長度不應超過紙張的三分之一寬度。
9、參考文獻時應在括號內按姓名、年份的順序注明該文獻,如(科斯,1946)。如同一年份中有一個以上文獻,可在年份后加a、b、c…如正文中已有作者名字,括號內可以僅注明年份。
10、文稿凡屬基金資助項目,應寫明基金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基金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正式名稱填寫,投稿時附基金項目證明復印件,本刊將優(yōu)先錄用和發(f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