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綜合版雜志收錄論文類型主要包括: 自主學習、有效教學、教育案例、教育論壇、走進生活、教海拾貝、教師發(fā)展、課改實踐、教學探新、等。
雜志論文要求:
1、來稿應有創(chuàng)新;立論科學,主題明確,推理嚴謹;詞語準確,句子精練,使用標準簡化字;遵從國家法定計量單位、數(shù)字用法、標點符號及其他標準。
2、參考文獻: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7714-2005《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guī)則》(2005-10-01實施),本刊采用著者一出版年制。
3、文題避免使用簡稱、縮寫、標點符號、化學結構式及藥品商品名等不規(guī)范名詞。論著類文章應有英文題名,其含義應與中文一致,一般以不超過10個實詞為宜。
4、論文中的注釋全部使用腳注。使用序號123…在文中上標“123…”,同時在論文后注釋列表排序123…注釋中凡屬于提供文獻出處的,都歸入?yún)⒖嘉墨I。
5、第一作者簡介應在篇首頁地腳處注明第一作者的姓名、出生年、性別、籍貫、職稱、學歷及從事專業(yè)。
6、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也就是說,摘要就是一篇短文,看完摘要,就知道文章的內容,即解決的問題、所用方法、結果與結論等),不應出現(xiàn)圖表、冗長的數(shù)學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號、縮略詞。
7、基金項目指文章產出的資助背景,一般為國家或省部級基金項目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中間用“;”隔開,每個項目須給出基金編號。
8、前言須簡要介紹論文的寫作背景和目的,說明論文研究的熱點及存在的問題,點明主題的理論依據(jù)、實驗基礎、研究方法及結果,應言簡意賅、重點突出。引言內容應避免與摘要和結論雷同。
9、文中量和單位的使用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最新標準。外文字符必須分清大、小寫,正、斜體,黑、白體,上、下角標應區(qū)別明顯。
10、來稿文責自負,稿件內容不得抄襲或重復發(fā)表,作者自留備份稿,恕不退稿。本編輯部對來稿有權作技術性和文字性修改。
考試·綜合版雜志 是由光明日報考試雜志社主管, 光明日報考試雜志社主辦的 省級期刊, 順應社會的發(fā)展,雜志獲得了多項榮譽: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jù)庫(CJFD)、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