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法學雜志收錄論文類型主要包括: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等。
雜志論文要求:
1、文章題目在確切表達文章內(nèi)容前提下盡可能簡短,最好在20個字以內(nèi)。
2、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文獻數(shù)論著不超過15篇,綜述不超過30篇。盡量引用近2年登載論文作參考文獻,內(nèi)部資料和尚未發(fā)表者請勿列入。
3、一般每篇文章可選3-5個關鍵詞,用全稱。關鍵詞為反映文章最主要內(nèi)容、對文獻檢索有重要作用的術語,多個關鍵詞之間以“;”隔開。
4、所有作者的工作單位,均應包括單位名稱(院校給到系),所在省、市名及郵政編碼,多作者的工作單位名稱之前加與作者姓名序號相同的數(shù)字序號,中間用“;”隔開;工作單位的英譯文給出全稱,不能用縮寫詞(系名除外)。
5、獲得基金資助的文章應在文章首頁地腳以“基金項目”作為標志注明項目名稱及編號,并附項目證書復印件。
歷史法學雜志是由清華大學法學院主管,清華大學法學院主辦的部級期刊,順應社會的發(fā)展,雜志獲得了多項榮譽: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jù)庫(CJFD)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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