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論叢雜志簡介
《民商法論叢》自1994年創(chuàng)刊,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chuàng)新,欄目設置及內容節(jié)奏經過編排與改進,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作為一本專注于民商法領域的權威學術刊物,其內容廣泛而深入,不僅涵蓋了民商法理論的各個層面,也緊密關注法律實踐的發(fā)展動態(tài)。這本刊物不僅為專家學者提供了交流學術思想、探討前沿問題的平臺,也為法律實務工作者提供了寶貴的參考和指導。
在內容上,雜志全面而細致地探討了民商法領域的各個方面。它詳細解讀了民法典的相關規(guī)定,包括合同、婚姻、繼承、物權等核心制度,為讀者提供了深入的理解和準確的把握。同時,刊物也關注到了債法、侵權法、知識產權法等與民商法密切相關的領域,對這些領域內的熱點問題進行了深入的剖析和探討。
除了對法律條文的解讀和分析,它還非常注重法律實踐的研究。它經常收錄對現行法律條文的評釋,對司法判例進行深度剖析,以及對域外法律制度的比較研究。這些研究不僅有助于讀者了解法律條文在司法實踐中的具體應用和解釋,還能夠為法律實務工作者提供有益的借鑒和參考。雜志的特點之一是其學術性和實踐性并重。它不僅關注理論研究,還非常注重法律實踐的發(fā)展動態(tài)。這種特點使得刊物在學術界和實務界都享有很高的聲譽。許多法律學者和實務工作者都將雜志作為了解民商法領域最新研究成果和實踐經驗的重要窗口。
民商法論叢收錄信息
民商法論叢雜志榮譽
民商法論叢雜志特色
1、本刊原則上只收原創(chuàng)類稿件,來稿請勿一稿多投,已在國外刊物上發(fā)表或者準備發(fā)表的文章需如實告知,本刊將酌情刊登。
2、引用全部以參考文獻形式呈現,置于正文之后。格式必須符合《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guī)則》(2015年)要求。無須提供注釋(包括文中注釋與腳注)、電子資源類型參考文獻。
3、文題應用最少的文字表達最多的、有價值的信息,盡可能省去“……的研究”,“……的觀察”等無特定意義的詞。
4、非直接整句引用原文的,注釋前加“參見”;非直接引用原始文獻出處的,注釋前加“轉引自”。
5、第一作者簡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別、籍貫、職稱、研究方向、電話、E-mail等。
6、內容提要應以簡潔明快的語言概括論文的主題思想或創(chuàng)新之處,具有獨立性、自洽性,不能采用自我評價的表達方式,300字左右。
7、投稿論文采取“論文標題-作者姓名-內容提要-關鍵詞-正文”的書寫格式。
8、正文中的文獻號碼,請寫于引用處的右上角,用方括號。引用文獻一般不超過20篇。引文必須準確,與原始書刊資料核對無訛誤。
9、文章只附必要的圖表。插圖要主題突出、圖面結構合理、線條粗細疏密合適,圖內文字及數字均要求用宋體字,圖中內容要與圖注和正文敘述相符。
10、本論叢以提升我國民商法理論水準、培養(yǎng)民商法理論人才為辦刊宗旨,以論文本身的理論性、學術性、創(chuàng)新性為標準篩選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