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論叢雜志收錄論文類型主要包括: 專題研究、法條評釋、譯文、等。
雜志論文要求:
1、本刊原則上只收原創(chuàng)類稿件,來稿請勿一稿多投,已在國外刊物上發(fā)表或者準備發(fā)表的文章需如實告知,本刊將酌情刊登。
2、引用全部以參考文獻形式呈現(xiàn),置于正文之后。格式必須符合《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guī)則》(2015年)要求。無須提供注釋(包括文中注釋與腳注)、電子資源類型參考文獻。
3、文題應用最少的文字表達最多的、有價值的信息,盡可能省去“……的研究”,“……的觀察”等無特定意義的詞。
4、非直接整句引用原文的,注釋前加“參見”;非直接引用原始文獻出處的,注釋前加“轉引自”。
5、第一作者簡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別、籍貫、職稱、研究方向、電話、E-mail等。
6、內容提要應以簡潔明快的語言概括論文的主題思想或創(chuàng)新之處,具有獨立性、自洽性,不能采用自我評價的表達方式,300字左右。
7、投稿論文采取“論文標題-作者姓名-內容提要-關鍵詞-正文”的書寫格式。
8、正文中的文獻號碼,請寫于引用處的右上角,用方括號。引用文獻一般不超過20篇。引文必須準確,與原始書刊資料核對無訛誤。
9、文章只附必要的圖表。插圖要主題突出、圖面結構合理、線條粗細疏密合適,圖內文字及數字均要求用宋體字,圖中內容要與圖注和正文敘述相符。
10、本論叢以提升我國民商法理論水準、培養(yǎng)民商法理論人才為辦刊宗旨,以論文本身的理論性、學術性、創(chuàng)新性為標準篩選稿件。
民商法論叢雜志 是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管,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辦的 部級期刊, 順應社會的發(fā)展,雜志獲得了多項榮譽: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