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革命史資料與研究雜志收錄論文類型主要包括: 專題研究、人物述林、革命史一頁、史實考證、研究動態(tài)、紀念館工作、等。
雜志論文要求:
1、作者在收到回執(zhí)滿3個月未接到稿件處理通知可自行處理,若欲投他刊,應先與本刊聯系。退修稿逾期不回按自動撤稿處理。
2、作者簡介列于文末的六角括號(“〔〕”)內,其內容包括,作者姓名、工作單位、職務與職稱、學歷或學位、主要學術兼職,主要研究領域等。
3、題目、內容提要、關鍵詞來稿題目限20個字以內,副標題不超過18個字;內容提要字數在300字以內;關鍵詞一般為3至5個,以分號隔開。英文標題需注意大小寫問題,英文關鍵詞統(tǒng)一小寫(本當大寫的單詞除外)。
4、以提供文獻內容梗概為目的,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簡明、確切地記述文章重要內容。摘要中盡量避免使用“本文”“作者”等字眼。務求簡練,一般不宜超過250字。
5、引言一般不超過300個字,闡明研究目的、研究或觀察依據、國內外研究現狀等。引言部分可引用少量參考文獻,不應進行詳細討論。
6、注釋是對文章標題、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注釋序號用帶圓括號的阿拉伯數字表示;注釋位置在正文結束之后,參考文獻之前。
7、統(tǒng)計處理結果用P<0.05、P<0.01表示,于表(圖)下注明。若有手繪圖,請用繪圖墨水在繪圖紙上繪制,設計要美觀,線條應光滑,尺寸為長14 cm,寬250px。
8、論文如屬科研基金資助項目,應在稿件首頁地腳處注明“基金項目:××課題或項目 (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
9、內容豐富性:稿件需要提供足夠的內容豐富性,包括對相關文獻的綜述、理論框架的建立、實證研究的結果等。
10、正文所引文獻須在正文末尾列出。中文參考文獻在先,外文在后。中文按作者姓氏的漢語拼音字母順序排列,外文按作者姓氏的字母順序排列。每條文獻必須頂格書寫或打印,換行時前面空兩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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