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窟與土遺址保護研究雜志收錄論文類型主要包括: 文物數(shù)字化、壁畫保護、保護材料與工藝、文化遺產(chǎn)保護理論、簡訊、等。
雜志論文要求:
1、正文標題一般分三級:一級標題用“一、”“二、”“三、”標示;二級標題用“1.”“2.”“3.”標示;三級標題用“(1)”“(2)”“(3)”標示。
2、一律采用結構式摘要,中文一般不超過300字。內(nèi)容包括本文的目的、方法、結果(包括主要數(shù)據(jù)及統(tǒng)計學意義)、結論,并附相應英文摘要。
3、前言應充分說明研究工作的背景、意義、本文擬解決的問題、采用的方法和手段,引出重要文獻,全面評述相關研究工作,突出本工作的重要性和創(chuàng)新性,不要忽視國內(nèi)同行的工作。
4、表格采用三線制;圖幅一般為40mm(高)×50mm(寬),方框坐標圖的橫縱坐標應間隔合理、標識清晰,標目通常采用物理量名稱或符號和相應單位表示。
5、非直接引文注釋,注釋前應加“參見”;非引用原始資料時,應先注明原始作品之相關信息,再以“轉引自”為引領詞注明轉引之文獻詳細信息。
6、獲基金資助的論文,應標識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基金項目編號,應按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正式名稱填寫;獲多項基金資助的應依次列出。
7、參考文獻的著錄格式采用順序編碼制,請按文中出現(xiàn)的先后順序編號。所引文獻必須是作者直接閱讀參考過的、主要的、公開出版文獻。未公開發(fā)表的、且很有必要引用的,請采用腳注方式標明,參考文獻不少于3條。
8、中文文題一般不宜超過20個漢字。英文文題應與中文文題含義一致,一般不宜超過10個實詞。文題應恰當、簡明地反映文章主題,盡量不用外文縮略語。
9、本刊實行匿名審稿制度。請作者另頁提供姓名、簡介(單位、職稱、主要研究方向)以及通信地址、郵編、電話號碼、電子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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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窟與土遺址保護研究雜志 是由甘肅省文化和旅游廳主管, 敦煌研究院主辦的 省級期刊, 順應社會的發(fā)展,雜志獲得了多項榮譽:中國優(yōu)秀期刊遴選數(shù)據(jù)庫、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jù)庫(CJFD)、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