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資料手冊雜志收錄論文類型主要包括:卷首語、新語、高層信息、時事講堂、時政、地方之窗、系列資料·改革進行時、時政、社會、民生、科技、生態(tài)、文化、軍事等等。
雜志論文要求:
1、文內(nèi)標題層次一般不超過3級,一律用1、1.1、1.2、1.1.1、1.1.2等標識,均頂格寫。
2、引用、標注參考文獻≥15條以上近五年文獻,在正文中標注時,要按照在文章中引用的順序排列,請選用親自閱讀過的一次文獻,不能引用內(nèi)部資料、待發(fā)表和二次文獻。
3、題名簡明、具體、確切,概括要旨,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可加副標題。
4、作者單位包括單位全稱、所在省市名及郵政編碼;單位名稱與省市之間加逗號分隔;各工作單位之間連排時以分號隔開,并在其工作單位名稱之前加與作者姓名順序相同的數(shù)字;所有單位用一個圓括號括起。
5、基金項目。如果是省級以上基金項目研究成果,請注明(包括課題名稱和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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