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報雜志社論文格式要求:
1、來稿論文應符合學術規(guī)范。凡參引他人觀點,一般應引用原文,以雙引號標出,并在注釋和參考文獻中詳細標明出處;使用他人整理發(fā)表的文獻、圖版和數據資料者,亦請在注釋和參考文獻中相應標明。
2、本刊用稿采取三審四校制。來稿應包括題名、作者姓名、作者單位、中英文摘要與關鍵詞、主要作者簡介、正文、參考文獻等。
3、各級標題均左頂格,采用阿拉伯數字連續(xù)編號。一級標題通常為“1”,二、三級標題編號為“1. 1”,“1. 1. 1”……數字間用下圓點相隔,一般不采用四級標題。 標題末不用標點符號。
4、摘要撰寫避免套話。不應出現作者所從事研究領域里的常識性內容,不應把應在引言中出現的內容寫入摘要,也不要對論文的內容做解釋和評論(尤其是自我評價)。
5、引言一般不超過300個字,闡明研究目的、研究或觀察依據、國內外研究現狀等。引言部分可引用少量參考文獻,不應進行詳細討論。
6、帶圈數字與腳注內容之間空一個字符。對文章中所引用的資料第一次進行注釋時,必須將該文獻的作者姓名、文獻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時間、資料所屬頁碼一并注出。
7、表格:應科學、明確、簡潔,具有自明性;采用“三線表”,切忌圖、表和文字敘述的相互重復,同一物理量的有效位數應相同,阿拉伯數字連續(xù)編號,表序、表名采用中英文對照,標明參數的名稱、量和單位(以比值形式表達)。
8、論文如屬科研基金資助項目,應在稿件首頁地腳處注明“基金項目:××課題或項目 (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
9、提交方式:在提交之前,還可以考慮向其他作者或編輯咨詢他們的經驗和建議,以確保你的稿件能夠符合雜志的標準并提高被接受的機會。
10、參考文獻應為公開出版物。引用文獻須按引用的先后,在正文中有關處用[1],[2]…標明,序號與全文末的參考文獻必須一致。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報雜志簡介
雜志自1989年創(chuàng)刊,現任主編楊春雷(總編),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中國檢察出版社有限公司主辦的政法類期刊,刊物質量不斷提高,個性特色逐漸明顯,覆蓋面不斷擴大,影響力不斷增強,受到領導、讀者和學者的肯定和鼓勵。
投稿咨詢立即指數:立即指數 (Immediacy Index)是指用某一年中發(fā)表的文章在當年被引用次數除以同年發(fā)表文章的總數得到的指數;該指數用來評價哪些科技期刊發(fā)表了大量熱點文章,進而能夠衡量該期刊中發(fā)表的研究成果是否緊跟研究前沿的步伐。
聲明:以上信息摘自網絡公開資料,如有不準確,請聯系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