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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優(yōu)秀范文 村財務審計

村財務審計賞析八篇

發(fā)布時間:2023-08-23 16:53:31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yōu)槟x了8篇的村財務審計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fā),請盡情閱讀。

第1篇

1、現階段農村賬務審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1、農村財務審計人員的專業(yè)素質不高

農村財務審計人員的專業(yè)技能參差不齊,工作方式不規(guī)范。不能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財務核算,賬簿和憑證不全,審批簽字混亂、賬目不細化最終成了糊涂賬和流水賬。會計制度的不完善和不規(guī)范,容易導致財務信息的失真,還會產生村書記和主任兩套賬的現象。離任村干部的審計沒有進行規(guī)范的工作移交,還會出現呆賬死賬。

1.2、農村財務審計制度和體系不完善

農村集體經濟對財務審計工作沒有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體系,透明度不高,甚至有些農村的村干部身兼財務會計職務,透明度不高。財務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管理工作混亂,打白條頂賬、小金庫和票據管理不規(guī)范現象普遍存在。甚至出現村財務管理人員私設小金庫、私人借貸和貪污公款等現象時有發(fā)生。

1.3、農村財務審計工作內容不全面,實施不到位

農村財務審計的主要內容是審計農村集體經濟的收入、負債、折舊以及農村集體經濟的真實性、合法性和經濟效益進行審計監(jiān)督。而現階段審計工作只是針對財務收支進行核算,沒有將固定資產增值和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審查范圍。審計工作制度落實不到位,流于形式,對于審計中發(fā)現的問題得不到落實整改,缺乏有效執(zhí)法手段。這樣違紀違法人員和現象得不到懲治,還有些財務審計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責任心。財務管理工作的混亂,村務的不公開化,缺乏有效的監(jiān)督,也使財務審計工作精與搞形式,流于走過場,搞假公開或半公開。

2、提高農村財務審計工作質量和效率的策略

2.1、將財務審計工作擺到農村工作的重要位置

結合農村審計工作的實際情況,給予人力、物力和財力上的支持。從機構設置、人員配置、工作安排等方面予以重視,增加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將審計報告納入村干部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和提拔聘用條件中,特別做好干部的離任審計工作,充分發(fā)揮財務審計工作的監(jiān)督作用。

2.2、加強培訓學習,提高財務審計人員的專業(yè)素質

政府有關部門應加強財務審計專業(yè)知識的培訓,提高從業(yè)人員的業(yè)務素質。加強學習培養(yǎng)審計工作者廉潔自律、公平公正、恪盡職守、保守秘密的基本審計職業(yè)道德,以客觀、公正的態(tài)度實事求是地開展財務審計工作。有計劃的開展業(yè)務培訓,提高審計工作人員的業(yè)務技能,增強責任意識、提高財務審計工作質量和效率。同時,要加強培養(yǎng)審計人員為人民服務的意識,自覺接受廣大農民的監(jiān)督。

2.3、建立完善的財務審計制度和體系

構建完善的農村財務審計體系強化財務審計職能。各級村委會應成立專業(yè)的財務審計工作組,規(guī)范審計程序和模式、使審計結果透明化、有效的執(zhí)行審計結果。有計劃的開展季度審計、年度審計和村干部離任審計,普及法律知識提高農民參政議政的積極性,發(fā)揮民主協商制度,落實農民審計職能,科學、有序地推動農村財務審計工作,提升審計工作質量和效率。

2.4、結合實際實事求是,創(chuàng)新財務審計模式和方法,制定好審計內容和重點

第2篇

村級財務管理問題,既是村民關心的熱點問題,也是影響農村穩(wěn)定和發(fā)展的重大問題。本文通過分析村級財務審計中存在的問題,并針對問題提出一些建議,以供參考。

關鍵詞:

農村財務管理;財務審計;問題;建議

1村級財務審計中存在的問題

雖然鄉(xiāng)(鎮(zhèn))、村對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工作比較重視,積極推行了村級財務管理規(guī)范化改革,實行了農村會計委托制度,且財務管理制度比較健全,財務人員配備到位,會計核算基本規(guī)范,財務收支基本合理,但仍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

1.1貨幣資金管理不規(guī)范

一是現金賬面余額及實際存放量大,白條頂庫現象普遍。二是以現金方式收取的款項,未存入銀行,直接使用,坐支現金現象嚴重。三是大額支出沒按規(guī)定用轉賬支票支出,而以現金支付。

1.2對資產的核算不實,處置程序不當

一是應收款賬齡時間過長,余額過大。普遍存在未對歷年形成且賬齡時間長的往來賬目及時清理、追回及賬務處理。其中個人借款最早形成時間已有30余年,至今沒有追回。二是未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的要求對村級固定資產計提折舊;項目工程已竣工驗收的,也未及時轉入固定資產管理。三是對一些資產的處置未按有關規(guī)定程序辦理。如長期投資、內部往來等款項處置下賬時,有的未召開有關會議通過,有的未附相關會議記錄等憑證。

1.3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民主監(jiān)督不到位

一是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或執(zhí)行制度不嚴格,村領導既是審批人又是經辦人。二是村理財小組是否履行民主監(jiān)督職能沒有記錄,如大額支出無理財小組人員的審核記錄、對重大經濟事宜未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通過。

1.4審核票據不嚴格

一是原始單據不規(guī)范,如購買辦公用品的單據無明細、無事由及用途。二是票據審核時不嚴格,無經辦人、無理財小組簽章,且有白條子入賬現象。三是村級建設工程支出無預決算、無招標手續(xù)、無合同協議、無會議記錄等。

1.5會計核算不規(guī)范

一是會計賬簿設置不全,只有明細分類賬,無總分類賬,往來賬及固定資產未設置明細賬。二是賬務處理中,有的會計科目使用不正確,有的不按會計制度規(guī)定的會計科目核算,自行編制會計科目。三是更換村財務人員后,不進行移交手續(xù),造成會計資料遺失不全,會計核算不連續(xù)。造成村級財務管理中問題的原因很多,如從思想上忽視財務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規(guī)、不按制度和規(guī)定行事、會計基礎薄弱、財務人員不穩(wěn)定,更換頻繁等等。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的管理,特別是村級財務管理問題,既是村民關心的熱點問題,也是影響農村穩(wěn)定和發(fā)展的重大問題。因此,積極探索和尋求解決這些問題的途徑,顯得十分必要。

2解決財務審計中存在問題的建議

2.1全面落實民主理財制度嚴格

落實民主理財小組人員組成,制定專門議事規(guī)則和工作制度,使民主理財小組真正享有對本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活動的民利,參與制定本組織的財務計劃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參與重大財務事項的決策,檢查審核財務賬目,與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共同監(jiān)督村集體經濟活動,實現民主管理經?;?、規(guī)范化、制度化。

2.2加強對村級財務管理的監(jiān)督

檢查鄉(xiāng)(鎮(zhèn))黨委、政府要履行好村級財務管理責任主體職責,把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和規(guī)范轄區(qū)內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監(jiān)督檢查。

2.3加強審計監(jiān)督力度

一是要建立健全對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的長效機制,切實發(fā)揮經濟責任審計的威懾作用,讓廣大村干部時刻警醒,謹慎行事,確保對農村“三資”管理使用的正規(guī)合法。二是積極探索建立更加合理、更切實際的農村審計工作機構。在縣區(qū)農業(yè)系統(tǒng)設立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站,抽調專門業(yè)務人員,保證審計經費,獨立開展農村審計;加強農村審計隊伍建設,加大對村級財務的審計監(jiān)督,促進農村審計工作長足發(fā)展。

2.4加強業(yè)務培訓和會計隊伍建設

第3篇

1.農村財務審計工作的機構不健全。目前,我國的很多農村都缺少專職的財務審計機構,一般都由鄉(xiāng)鎮(zhèn)審計人員對村子財務進行審計,而村子的財務管理工作也是鄉(xiāng)鎮(zhèn)代管理,這就形成了自己審查自己的情況。在鄉(xiāng)鎮(zhèn)中負責財務審計工作的人員也比較缺乏,除了完成財務審計工作外,還肩負著其他的工作,分散財務審計的精力,無法做到財務審計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觀性,嚴重的影響了農村財務審計工作的質量。

2.農村財務審計人員專業(yè)素質差。隨著我國對“三農”的大力支持,新農村的經濟發(fā)展速度迅猛,資金儲備不斷增加,加大了利用職權進行經濟犯罪的可能性,這給農村財務審計工作帶來了更大的挑戰(zhàn)。但是,在我國的大多數農村沒有審計業(yè)務素質過硬的隊伍,很多審計人員年齡比較大,文化程度低,這直接影響了農村財務的審計工作,從而導致了財務審計工作流于形式,沒有發(fā)揮出審計工作的效果,影響了財務審計工作的質量。

3.農村財務賬目比較混亂。農村的財務賬目比較混亂,主要是會計的記賬不及時,內容不健全,缺少財務管理的規(guī)范性,存在賬目、資金多管理的情況。這種既管錢又管帳的情況為挪用資金提供了便利。還有些農村,檔案管理工作做得極差,在財務審計時,根本無法取得年份比較久遠的相關賬目,材料的缺失給審計取證工作帶來了極大的困難。

4.缺少規(guī)范的財務審計程序。在我國的很多農村,沒有合理的農村財務審計計劃,缺少具體的財務審計實施方案,在財務審計完以后的相關報告也缺少規(guī)范的記錄,審計的程序也不符合我國的《審計法》規(guī)定,財務審計過程大多摻雜利益關系,審計出問題也沒用使用執(zhí)法手段進行及時處理,違法人員沒有得到處罰,削弱了審計人員的積極性,也影響了財務審計的效果。

二、做好農村財務審計工作的措施

1.健全財務審計工作的相關法律。隨著農村經濟的快速發(fā)展,財務審計工作有了新的要求,為了將這項工作做好,必須要建立和完善相關的法律制度,將審計工作的取證、審計與結果處理進行協調組織,做好審計檔案管理,增強財務審計部門的權威性,在審計出財務問題時,能夠依照相應的法律進行處罰。

2.加強農村審計隊伍建設,提升審計人員綜合素質。最好農村財務審計工作,最重要的是要有專業(yè)素質過硬的審計隊伍,不僅要有政府的審計隊伍,還要建立民間的財務審計隊伍。要經常教育培訓審計人員,提升審計人員的專業(yè)技能和綜合素質,對審計人員進行定期的考核,加強法律教育,使財務審計人員知法懂法不犯法,并且能夠接受村民的監(jiān)督,取得村民的信任和支持,這樣有利于提高農村財務審計工作的質量和效果。

3.加強村領導對財務審計工作的認識。在很多農村中,很多村領導對財務審計工作缺少正確的了解和認識,有的村領導想盡辦法給財務審計工作增加障礙,影響財務審計工作的正常進行。所以要加對強財務審計工作的宣傳,轉變村領導的人士和態(tài)度,讓村領導了解財務審計工作的重要性,并且能夠支持和幫助完善財務審計工作的相關制度,重視財務審計工作,這樣可以促進財務審計工作在農村中順利的進行。

4.公開結果,嚴肅處理違紀行為。在對農村財務進行審計以后,要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進行結果公開,使用公開欄、廣播等一些農村傳播載體進行公布,讓村民了解結果,監(jiān)督農村的財務管理,防止發(fā)生違規(guī)違紀的情況。一旦發(fā)生違紀情況,要依法進行嚴肅處理,保證財務審計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農村的發(fā)展需要經濟,做好農村財務審計工作就是農村發(fā)展的基本保障,防止農村發(fā)生行為,優(yōu)化農村資金配置,提升資金使用率,促進農村經濟的快速發(fā)展。

三、結語

第4篇

審計監(jiān)督是加強農村財務管理的重要手段。開展農村集體財務審計,有利于規(guī)范村級財務,防止集體資產流失,維護廣大農民群眾利益;有利于促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遏制貪污挪用、揮霍浪費;有利于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密切黨群干群關系;有利于化解社會矛盾,構建農村和諧社會,促進農村經濟發(fā)展和農村社會穩(wěn)定。

近年來,我市在農村集體財務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著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少數地方管理不規(guī)范,違反財務制度的現象時有發(fā)生;二是少數地方監(jiān)管不力,財務監(jiān)督缺乏連續(xù)性;三是少數地方集體財務不公開或假公開的現象依然存在;四是部分村干部,甚至貪污受賄,損害農民利益,引起了群眾強烈不滿,上訪事件時有發(fā)生等等。這些問題嚴重影響了我市農村社會穩(wěn)定和農村經濟發(fā)展。因此開展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加強農村財務審計監(jiān)督,已成為我市農村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各鎮(zhèn)(區(qū))、各有關部門一定要統(tǒng)一思想,充分認識新時期開展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作為當前深化農村改革、發(fā)展農村經濟、維護農村社會穩(wěn)定的一項重要工作認真抓實抓好。

二、扎實抓好農村集體財務審計的各項重點工作

1.農村財務收支審計。一是審計財務收支活動和會計資料是否真實、正確、合法、有效;各項收入是否及時全額入賬,有無私設“小金庫”、賬外賬及套支坐支現金;有無貪污、挪用、鋪張浪費等違紀問題。二是審計村集體組織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集體資產有無被侵占和無償使用現象,固定資產的增加和減少是否履行了報批手續(xù)。三是審計村級項目建設程序是否合法,資金使用是否合規(guī)。四是審計各種專項資金、上級下撥和接受捐贈的資金、物資是否做到了??顚S?,有無被擠占、挪用和改變用途的現象。

2.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專項審計。一是審計農村經濟責任目標完成情況;二是審計財經法紀執(zhí)行情況;三是審計農民群眾關注的財務公開、專項資金管理、土地發(fā)包、債權債務管理等熱點問題。

3.農村集體土地補償費專項審計。一是審計農村集體土地補償費是否嚴格按照專戶存儲、專賬核算、??顚S眠M行規(guī)范管理,實行專戶管理制度。二是審計農村土地補償費的分配、使用情況是否經過規(guī)定程序,支出時手續(xù)是否齊全,有無被挪作它用等。三是審計是否將土地補償費的使用和管理情況納入村務公開的內容,實行民主管理、民主監(jiān)督。

4.農民負擔專項審計。一是定期審計各項涉農收費情況,有無亂收費和搭車收費等現象。二是審計“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是否存在違反程序、超范圍、超標準籌資籌勞和將籌資籌勞款挪作它用現象。三是審計政府各項補貼和轉移支付資金到位、使用情況。

5.財政轉移支付村級補助資金審計。重點審計市、鎮(zhèn)對村級轉移支付資金是否及時足額發(fā)放到位;鎮(zhèn)有無截留、侵占、挪用、平調等行為;村級轉移支付資金使用情況。

6.來信來訪案件審計。凡到省、市級的有關農村財務方面的上訪,由所在鎮(zhèn)(區(qū)、園)負責進行專項審計,并將審計結果向上一級批復單位報告。重大上訪案件,由市委農工辦負責安排組織進行重點審計,并將結果向市有關部門和上級主管單位報告。

7.其他審計。除以上審計內容外,對農民要求審計的其他事項,可進行審計。

三、嚴格規(guī)范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形式和程序

(一)審計工作形式

1.聯合審計。對部分經濟業(yè)務發(fā)生額較大、集體土地征用面積多、實施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的村(社區(qū)),以及重大上訪案件和群眾反映強烈的涉農經濟問題,由市委農工辦統(tǒng)一部署、抽調人員組成聯合審計組,對農村集體經濟或涉農部門及其重點工程項目進行審計。

2.交叉審計。根據工作需要,由市、鎮(zhèn)兩級農經部門,集中組織抽調審計人員,選擇適當時間,進行異地交叉審計。

3.常規(guī)審計。市、鎮(zhèn)兩級每年要對本轄區(qū)內村集體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經濟發(fā)達的村每年進行一次,欠發(fā)達的村或經濟業(yè)務量少的村進行三年輪審。各鎮(zhèn)(區(qū))要建立三年一輪審長效機制,并根據村的數量、規(guī)模,每年初制定審計計劃,分解落實審計任務,并報市委農工辦。同時,建立審計季報制度,并結合實際,重點圍繞村級財務收支審計、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與離任審計、土地征用補償費和村級項目建設資金以及反映突出問題的專項審計等,扎實推進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確保每年完成1/3村(社區(qū))的審計。每年底將審計結果報市委農工辦備案,市委農工辦要加大對審計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力度,確保三年一輪審工作制度落實到位。

4.內部審計。依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實行民主理財、民主監(jiān)督。各村(社區(qū))監(jiān)委會要組織村民理財小組定期審查每月的收支情況和有關賬目,并向村民進行張榜公布。

(二)審計工作程序

各鎮(zhèn)(區(qū))要嚴格按照農業(yè)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規(guī)定》的范圍和程序開展審計工作,審計前要編制審計工作計劃,制定具體審計方案,下達書面審計通知書;審計過程中要全面、客觀、真實地審查和核實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審計記錄和有關證明材料要有規(guī)范的文書格式,審計報告要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除涉及商業(yè)秘密等不宜公開的內容外,審計結果應向被審計單位及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公布。對審計意見書或審計建議書提出的整改或處理意見要督促檢查,抓好落實。

四、切實強化對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的組織保障

1.加強組織領導。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抓好農村財務審計各項工作,明確職責,抓好落實。市委農工辦要配備精干力量,具體抓好農村審計的組織實施工作;市監(jiān)察部門要加大對審計決定的執(zhí)行力度,堅決查處農村財務管理中的違法、違紀及違規(guī)案件;市財政部門要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合理保障審計正常工作經費;市審計部門要加強對農村審計工作的業(yè)務指導,積極幫助農經部門開展審計知識和業(yè)務技能培訓。同時,市公安、金融、法院等部門在審計的調查取證、賬務核查、審計決定執(zhí)行、案件及有關涉案人員查處等方面,要加強協作,規(guī)范有序地推進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

第5篇

一、農村財務審計的主要作法

1、搞好宣傳,提高認識。在開展審計工作前,縣農業(yè)局下發(fā)了《關于認真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工作的通知》(綦農業(yè)〔xx〕120號)。通知明確指出: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能夠更好地保護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黨的各項惠農政策落實到位;能夠促進村級財務公開和民主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村級監(jiān)督和權力制約機制;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是鞏固“三農”工作成果的要求,是改善民生和構建農村和諧的要求,是推進農村又好又快發(fā)展的有力保障。要求各街(鎮(zhèn))要充分認識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工作的重要意義。

2、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班子。各鎮(zhèn)都成立了由分管農業(yè)的領導或紀檢書記擔任組長,農經干部、財政干部、駐村干部、會計為成員的農村財務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農村財務審計工作。

3、明確審計工作的范圍和重點。這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的范圍,是街(鎮(zhèn))、村兩級xx年度農民負擔情況和農民負擔資金的提取使用及惠農政策落實到位的情況和日常財務工作。審計的重點是農民負擔和惠農政策落實情況、日常財務審計。

二、農村財務審計的結果及存在的問題

全縣314個行政村、2629個村民小組中,已審計249個村、2046個村民小組。接受審計的村、社在農村合作醫(yī)療收費、農村中小學收費、農民建房收費、農民集資收費、一事一議籌資籌勞中未發(fā)現貪污挪用、自立項目、違規(guī)收費、強行以資代勞籌工等情況。通過檢查審計,主要反映出以下問題:

1、挪用集體資金的情況仍有發(fā)生。個別村組干部由于思想素質不高,財經紀律意識不強,挪用集體資金的情況仍然存在。這次審計中查出:挪用集體資金8人,金額53050.54元,其中:安穩(wěn)鎮(zhèn)一村支書挪用集體資金23000余元,永城鎮(zhèn)一村民組長挪用集體資金20859.54元,古南街道一村民組長挪用集體資金4536.5元;其他違規(guī)行為23人,主要是在集體報銷旅游費、伙食費、重報支出等費用,涉及金額15418.5元。到目前為止,已有21人作了退賠,退出集體資金6243.5元,占應退賠金額的9.92%。

第6篇

加強農村財務審計的重要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2個方面。一方面,對農村集體經濟民主管理起到有利作用。農村要實現經濟的迅速發(fā)展,就必須具備良好的管理水平,基于農村集體經濟模式下,民主管理需要有效的民主監(jiān)督。在農村財務管理中加強審計工作,有助于貫徹、落實農村財務公開制度,村民可以對本村的財政收支情況有更加詳細的了解,體現出其監(jiān)督作用。此外,在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中投入集體資金,還可以不斷改善農村的生活環(huán)境。另一方面,加強財務審計對農村政務廉潔建設可起到積極作用。農村財產屬于全體村民所有,任何人均不得私自占有、挪用。但在利益的趨使下農村政務腐敗現象屢見不鮮,因此要通過財務審計加強農村廉政建設,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做出公允、準確的評價,保證財務管理的高度透明化。

2農村財務審計存在的問題

農村政務管理體現出一定的特殊性,其在管理過程中基本上不受上級組織及相關法律的約束,因此存在諸多管理缺陷,未形成完善的監(jiān)督機制。具體而言,農村財務審計工作存在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1存在管理缺陷

至今我國農村財務管理未形成一套完整的、專業(yè)的、可操作性強的財務管理機制,農村也未設置專門的財務管理部門,通常多為個人保管農村集體財務,這種現狀不但會直接影響到財務的安全性,而且個人保管財務極易造成個人犯罪,影響到農村財務管理的廉潔程度。

2.2缺乏有效的監(jiān)督機制

多數農民的文化程度相對較低,對國家政策不夠關心,如果相關政策宣傳力度不夠,則只是很多農民對相關的政策信息缺乏了解,而村民自治組織的作用也得不到充分發(fā)揮。因此,村民監(jiān)督機制多流于形式,村民無法真正參與到農村的基本經濟活動中。這種情況不僅導致農村政務管理脫離群眾,而且村內財務管理還有可能出現“暗箱操作”。

2.3執(zhí)行力度不足

由于農村財務管理存在缺陷,缺乏有效的監(jiān)督機制,導致農村財務審計工作執(zhí)行力度不足。比如憑證審核把關不嚴,審批手續(xù)不全;仍有部分不規(guī)范的原始憑證和白條入賬;部分會計賬簿設置和會計科目分錄,不準確、不規(guī)范;會計檔案管理不規(guī)范;報賬員在領取備用金時,沒有出具正規(guī)的領用憑證,寫個便條就把錢領走,不夠規(guī)范等情況普遍存在。

3提高農村財務審計工作有效性的策略

3.1強化財務審計工作的執(zhí)行力度

首先,記賬員必須嚴格按照會計核算制度登記賬簿,對所代管的村組賬簿要按照財政部印發(fā)《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的通知要求設置會計科目和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并且做到日清月結。其次,要進一步規(guī)范會計憑證。在經濟業(yè)務中所取得的原始憑證和自制憑證應具備名稱、日期、填制單位、填制人姓名和簽章,且經濟業(yè)務內容完整。記賬憑證還必須經審核無誤、連續(xù)編號,方可記賬。再次,在會計賬簿核算、會計科目設置上要嚴格按照新會計制度要求設置和結轉。最后,認真做好會計檔案管理工作,會計年度終了后,對會計資料進行整理立卷歸檔,建立會計檔案保管清冊,統(tǒng)一印制備用金領用憑證,憑證要素必須齊全。

3.2加強審計監(jiān)管力度

審計工作的主要作用是對財務管理進行監(jiān)督,因此要加大審計監(jiān)管力度,將其監(jiān)督作用充分發(fā)揮出來,將農村經濟及農村財務管理狀況準確、真實地反映出來。要加強財務審計工作中的民主監(jiān)督,即將民主管理與財務公開制度結合起來,使農民了解村里的財務狀況,通過民主監(jiān)督提高財務審計工作的準確性。此外,要對審計行為予以規(guī)范,完善審計取證、報告等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使得審計行為有法可依。

3.3提高審計人員的專業(yè)素質

第7篇

 

村級財務會計審計是農村集體財產和經濟活動的有效監(jiān)督形式,審計三方關系人的信任對稱對促進農村集體經濟建設,保持農村經濟持續(xù)、和諧發(fā)展意義重大。文章通過對青海省X市D區(qū)村級財務審計的調研,了解村級財務審計信任不對稱的現狀,分析產生信任不對稱的原因,并提出強化村級財務審計信任對稱的對策,以確保村級財務審計規(guī)范、有效運行,保持村級財務審計公信力。

 

1 村級財務審計的發(fā)展

 

村級財務審計的產生和發(fā)展,是隨著農村集體經濟的發(fā)展壯大、基于經濟監(jiān)督的需要以及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而逐步形成的。起初在我國農業(yè)生產合作社、時期,村級集體經濟的生產關系比較簡單,社內的財務收支、收益分配、財產管理活動的監(jiān)督主要依靠內部村民民主監(jiān)督小組、財務相互審查的方式進行,還包括上級部門組織的帶有審計性質的財務清查或清理整頓。隨著農村實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體制發(fā)生重大變革。集體經濟發(fā)展壯大的同時,出現不良現象,如一些地方放松對集體資產管理,農村財務管理混亂,村級集體資金被部分人員私自挪用、揮霍浪費和長期拖欠。通過國家1980年和1986年進行的兩次全國性財務清查,農村集體財務有所好轉,但由于缺乏經常性的審計,一些地方農村財務前清后亂。鑒于此情況,1986年以后,農村經營管理部門為了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金和財務活動實行經濟監(jiān)督、經濟評價、經濟鑒證,逐步建立專門審計機構,配備相應審計人員。這對改善集體財務管理混亂,維護集體資產安全,提高集體經濟效益,密切黨、干、群關系發(fā)揮積極作用。1992年農業(yè)部頒布《農村合作經濟內部審計暫行條例規(guī)定》,2008年農業(yè)部辦公廳印發(f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規(guī)定》,各省市也按照規(guī)定陸續(xù)與之相應的集體經濟審計法規(guī)、條例和審計辦法,以便為農村集體經濟審計提供依據和標準,加快村級審計的步伐。十指出,“要建立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jiān)督體系……健全質詢、問責、經濟責任審計……讓人民監(jiān)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边@些都表明村級財務審計逐步發(fā)展,與各方發(fā)揮監(jiān)督作用密切相關。

 

2 村級財務審計信任不對稱的現狀

 

村級財務審計對農村集體經濟的管理和良好運行起到重要作用,從全國來看,村級財務審計由于主體模糊,發(fā)展緩慢,其中也存在一些村級財務審計信任不對稱的問題。文章采用問卷調查方法,對青海省X市D區(qū)5個行政村的村民進行調研,包括村級財務管理、村級財務審計、村級財務審計信任不對稱三個方面。調研中發(fā)放問卷150份,回收有效問卷145份,其中男性75人,占51.7%,女性70人,占48.3%。在調研中發(fā)現,村民對村級財務審計信任不對稱具體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2.1 對村干部管理集體經濟活動的信任不對稱

 

在回收的有效問卷中,76%的填寫者認為村干部在村級經濟管理和決策方面,存在“一支筆”現象,村民認為村干部并未完全履行自身責任,未遵守競選干部時的承諾。如某村一位村民指出,其所在村的村長在選舉時向村民保證,一定會把村里的公路修好,直至他離任公路并未完全修好。另外,換屆時對村干部沒有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村民對村干部的任期行政效果并不十分滿意。另外,村干部在村中貧困戶選擇方面未做到公平公正,存在濫用職權為親近的村民謀福利現象,不能使真正貧困的家庭享受國家政策。通過村民對村干部管理村級活動的評價,70%的受訪者對村干部信任不對稱。

 

2.2 對審計人員的信任不對稱

 

在回答村級財務審計方面的問題時,有81%的填寫者對村級財務審計了解很少,有些甚至沒聽說過,不清楚自己所在村落有無財務審計。僅有3%的填寫者知道村級財務審計,在談到村級財務審計執(zhí)行方時,只知道是由省、市、縣執(zhí)行審計。從調研反映出,大部分村民對村級財務審計不了解,不知道審計是對村干部行政的一種有效監(jiān)督形式,更談不上對審計人員、村級財務審計報告的信任。鑒于此,在發(fā)放問卷過程中,調研者向村民解釋村級財務審計相關的知識,村民對村級財務審計了解之后表示,在一定程度上會信任村級財務審計。

 

3 村級財務審計信任不對稱的原因

 

3.1 集體利益受益不均衡

 

基層社會公共產品的分配和受益,如基礎醫(yī)療、教育等,同一地區(qū)不同村莊的農民享受待遇不同,通過相互的比較,增加因受益不同產生的心理不平衡感,對村級財務、村干部管理績效、審計監(jiān)督產生低信任感。另外,城鎮(zhèn)化過程中,農民土地被征用,各村按照人口數及征地面積給予補償,補償標準前后存在差異,農民從長遠生計考慮,現有失地補償不能滿足生活需求,這與當前物價高漲、生活成本加大的現實形成矛盾,加劇農民對基層政府的信任度。

 

3.2 財務透明化程度低

 

調研中了解到,村委會都按照農業(yè)部監(jiān)察部印發(fā)的《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暫行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村務公開,但是村級財務管理過程中仍缺乏透明度,財務公開力度不夠。在實際執(zhí)行過程中,選擇性公開與村級財務相關的信息,多數是政策指令、文件,較少涉及村級財務收支明細項目以及基礎設施建設、專項撥款使用途徑。某村2015年詳細公布第三季度財務公開收支明細信息,但時間在11月中旬,滯后了45天左右,村民未能及時了解財務信息。因此,財務信息公開缺乏時效性,村級的財務信息公開與定期及時仍有一定的距離,不排除村干部為了上級檢查而象征性公開的可能。信息公開形式單一,有時不能及時回應村民反饋信息,民主決策無法發(fā)揮應有作用。

 

3.3 審計被認可程度不高

 

從調研中看出,西北部地區(qū)大多數村民的文化程度普遍較低,缺乏對審計專業(yè)知識的理解。雖然村干部的文化水平高一些,但村干部認為審計部門就是來找自己工作中的毛病,往往消極對待審計人員,導致村級財務審計工作不能及時、有效完成。村干部只是膚淺地從表層原因理解審計,并未認識到審計是評價和監(jiān)督其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以達到為民著想、為民解憂、為民辦事的目的。農經站的審計人員大部分是兼職,有些在崗人員未經審計培訓即上崗,對審計專業(yè)知識掌握不熟練,缺乏必要審計程序。

 

3.4 審計信息不對稱

 

在村民自治組織內部,村民有權自我管理,但不能事事都參與,一部分權力需要委托村干部行使。村民和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為了保護集體權益和集體經濟發(fā)展,委托農經站對村級財務管理的情況審計?;谙嗷ブg存在的契約關系、經濟責任關系,村級財務審計應運而生。村民由于知識水平的限制,未完全了解國家相關政策,有些村干部按照益于自身的方式管理村級財務活動,而審計機構發(fā)表的村級財務審計報告不能及時向村民公開,村民無法了解本組織的經營狀況、財務情況、審計結果,不能有效發(fā)揮民主監(jiān)督作用。另外,村級財務審計立法工作滯后、村級財務審計機構不健全,村級財務審計人員整體素質偏低等,導致村委會與審計部門之間不能形成對等關系。審計信息不對稱容易產生財產所有者、受托經營者和受托監(jiān)督人相互之間的關系錯位,從而導致審計信任不對稱。

 

3.5 審計主體缺乏獨立性

 

農村經營管理部門除了完成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包括農村財務管理工作外,還安排人員從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審計工作,這種審計模式的公正性和真實性值得商榷,并且審計人員出具審計報告時容易受相關政府部門的干擾。而上級政府組織審計人員對其管轄的村落進行審計工作,類似于內部清查,不能起到審計外部監(jiān)督作用。即目前常見的審計主體無法保持審計的實質獨立,審計人員沒有司法權,無權處理涉事責任人,審計問責機制有待完善。

 

4 強化村級財務審計信任對稱的對策

 

4.1 明確村級立法,完善村級財務審計制度

 

農村市場經濟要想走向成熟,離不開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制約監(jiān)督。建議在法律上規(guī)定由縣級審計機關成立審計分局,配合農經站進行村級財務審計監(jiān)督,并能賦予一定司法裁決權,強化法治建設,踐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為弱化村級財務審計信任不對稱關系提供法律保障。無論地區(qū)、民族、家族、職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主體地位平等。根據發(fā)達地區(qū)的經驗,以法治保證基層社會有可能實現真正的民主自治,符合憲法的精神,也符合國家投入,基層受益、滿意的宗旨,以及低成本高效率建設基層政權的目的。制定符合村級特點的財務審計條例,和相關的審計取證、報告辦法,如《農村財務審計專項制度》、《農村財務審計程序》、《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等,使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4.2 堅持民主理財,實行村級財務公開

 

根據芮國強,宋典(2012)對江蘇市民政府信任實證研究的結果,即政府信息公開會積極影響社會公眾的政府信任水平,因此村級財務公開也可以強化村民對村級財務審計的信任程度。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暫行規(guī)定》,審計結果不僅要向村民代表會議報告、向村民公開、向村民負責,同時公開的內容也要讓村民看得懂,以便能夠有能力監(jiān)督。完善民主理財制度,民主理財小組對村級財務公開活動進行監(jiān)督,審計人員入村審計與村級民主理財相結合。農村財務公開內容全面、完整,對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如村干部薪酬、村里招待費、大額債權債務信息等,采取多種渠道及時公開。對在外務工的村民代表采用郵寄方式公布,費用可從村集體資金總額中扣除,使其及時了解本村財務狀況。(下轉P159)

 

       4.3 確保溝通順暢,認可村級財務審計

 

村級財務審計的三方關系中,村民、村干部、審計人員應該建立溝通渠道,使各方對村級財務審計透徹理解。村民和村干部之間形成委托關系,在此關系中,村民應廣泛接受教育,提高文化程度,以便順利接受村級財務審計知識;村干部應做到憑證、賬簿等真實,加強自身修養(yǎng),提升審計接受度,及時與村民溝通,擴大審計知識宣傳范圍。村級財務審計人員也應具備相應資格證書,保持職業(yè)態(tài)度,提高職業(yè)判斷能力,確保外部監(jiān)督到位。審計三方關系人之間相互信任對稱,最終構建和諧的村級財務審計關系。

 

4.4 引入民間審計,提高審計獨立性

 

在提高村級財務審計獨立性的問題上,許多學者(王金鳳等,2012)提出由國家審計機關主管農村財務審計,在國家審計機關下,設立農村財務審計監(jiān)督中心,并下設審計和責任追究部門,二者相互牽制提高獨立性。另外,在當前審計模式基礎上,引入注冊會計師審計(陶媛婷,2015),構建體外獨立的第三方審計體系,使村級財務審計實現外部獨立的再監(jiān)督職能,以平衡村級財務審計信任不對稱關系。

 

4.5 創(chuàng)新審計方法,完善審計技術

 

目前村級財務審計主要任務是差錯糾弊,審計方法簡單,需要把現代審計理念引入到村級財務審計中,除財務收支審計外,還需要加強績效審計,注重事前和事中審計,并采取分析性復核程序,防范審計風險。劉家義審計長指出:“推進以大數據為核心的審計信息化建設是實現審計全覆蓋的必由之路?!币虼诵枰鸩浇⒏采w市、縣、鄉(xiāng)鎮(zhèn)的農村信息服務網絡,各村實行電算化會計記賬,開展計算機審計,提高村級財務審計質量,加快基層政府行政效率,把村級財務審計推向現代化審計。

第8篇

關鍵詞:財務審計;監(jiān)督管理

隨著農村經濟的不斷發(fā)展,農村財務審計工作的重要性也日益凸顯,但是在固有思維模式下,農村財務審計工作遭遇了很多問題和瓶頸,要想很好地解決這些問題,應該從人員素質、業(yè)務水平、監(jiān)督管理等幾個方面著手進行改革。

1 農村財務審計中存在的問題

(1)審計人員素質的不足。隨著當前農村經濟財務管理工作的日益復雜化,相關審計人員的業(yè)務水平也明顯不足,綜合素質低下的現象更是比較普遍。在很多農村基層,村級審計人員的出納業(yè)、會計業(yè)務非常生疏,甚至完全外行,這樣的情況下是無法勝任審計工作的。

(2)審計工作標準不明確。由于不同農村的實際情況不同,各村財務管理也情況迥異,所以農村基層審計工作的流程和標準非常不明確,這對于一些經驗豐富的審計人員而言,尚可應對自如,但是這種經驗不具備普及性,因此也難以成為制度標準進行推廣。

(3)審計程序尚需完善。從農村財務審計工作實踐來看,審計的程序仍存在著一定缺陷。長期審計計劃的缺少,是大多數鄉(xiāng)鎮(zhèn)的常見弊病,以檔案記錄審計結果的工作更是乏善可陳,與審計相關的通知書、報告、結論、取證、檔案整理與保存等程序,均未能成為體系,有效運作。

2 農村財務審計工作意義重大、作用突出

(1)避免貪污、挪用等違法違紀現象。農村財務審計可以正確找出農村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及時予以糾正。還能對部分干部的違紀違規(guī)現象進行查擺和監(jiān)督。

(2)增強民主管理和民主監(jiān)督。通過完善的審計工作,能夠對農村財務公開制度予以強化,讓村民對村財務收支狀況有詳細了解,從而消除干群之間的誤會,改善干群關系,緩解財務問題引發(fā)的矛盾,促進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

(3)村干部應從思想上改變觀念。村干部應該對審計工作的重要性有深刻而充分的認識,認識到審計工作是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加強農村經濟健康發(fā)展,保護集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的必要工作,必須予以重視,加強配合。

(4)對集體資產管理責任的加強。隨著農村經濟的發(fā)展,農村集體資產也積累得更多,更容易產生管理責任問題,加強審計工作可以防止財務工作中的疏漏、缺失、濫用權力等問題,使農村集體資產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并且確保了集體資產安全。

3 如何才能做好農村財務審計工作

(1)審計人員素質亟待提高。農村經濟財務審計工作是一項綜合性較強的工作,要加強農村審計工作開展的規(guī)范化和系統(tǒng)化,對工作人員的業(yè)務水平和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解決了審計隊伍人員配置不穩(wěn)定的問題,一方面還要解決審計人員綜合素質偏低的問題,建議各農經主管部門將審計人員業(yè)務培訓和素質教育作為一種常態(tài)化工作方式,保持嚴格的準入制度,確保高素質審計人員上崗。

(2)改善農村財務審計工作環(huán)境。由于農經部門權威差,地位低,農村財務審計工作難以有效開展。建議從法律法規(guī)以及行政管理上完善農經部門的機構和權力體系,樹立農經部門權威,采取獎懲并重的形式與被審計方交涉,給審計人員創(chuàng)造更加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

(3)為審計工作制定嚴格標準。要提高農村財務審計水平,規(guī)范農村財務審計工作的執(zhí)行標準是必不可少的。出臺一部更加權威和詳細的農村財務審計條例,能夠更好地將農村審計工作規(guī)范起來,使審計有法可依。

(4)強化審計工作宣傳教育力度。法制觀念的淡薄和對審計工作的重視不足,是目前農村干部中普遍存在的現象,應使廣大農村干部加強法律意識,并且積極學法、守法,還有就是提高群眾的法律意識,使其積極參與到監(jiān)督管理中來。成立村級財務小組定期監(jiān)督自查,同時將村里的財務收支情況定期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jiān)督。

(5)建立完善好財務審計監(jiān)督機制。要切實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必須完善財務審計監(jiān)督機制??h區(qū)和鄉(xiāng)鎮(zhèn)一級應該配置專人對審計工作進行定時定點的監(jiān)督,確保切村級財務審計工作的有序和有效進行,還要建立完備的獎懲制度,對于違紀違規(guī)的情況要嚴厲查處,對于審計工作完成較好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獎勵。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