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3-06-14 16:21:00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yōu)槟x了8篇的施工工地安全防護措施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fā),請盡情閱讀。
綜合“六城同創(chuàng)”、揚塵污染防治對建筑工地提出的要求主要有:1.施工現場實行圍擋封閉。主干道圍擋不低于2.5米,一半路段不低于1.8米,有“講文明、樹新風”公益廣告;2.施工現場出入口、道路、加工區(qū)實施混凝土硬化并配備車輛沖洗設施及沉淀池,對駛出車輛沖洗干凈方可上路。場地及土方應當采取覆蓋或綠化措施。3.施工現場設置灑水降塵防塵設施,并有專人負責。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預拌砂漿,攪拌混凝土和砂漿采取封閉、降塵措施。建筑材料堆放有序,渣土等建筑垃圾集中分類堆放,嚴密覆蓋,及時清運,嚴禁高處拋灑。生活區(qū)整潔有序,垃圾及時收集、清運。4.外腳手架應當設置懸掛密目式安全網封閉,并保持嚴密整潔,無不帶安全帽施工現象。5.施工現場禁止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6.運進或運出工地的土方、砂石、粉煤灰、建筑垃圾等易產生揚塵的材料,應采取封閉運輸。7.職工食堂衛(wèi)生清潔且設置防鼠板、紗窗等設施。食堂必須辦理餐飲許可證,炊事人員必須持健康證上崗。職工宿舍、洗浴間衛(wèi)生清潔且有防蠅防蚊設施。施工現場是否設置撲鼠籠、毒餌站、滅蠅燈等滅四害設施。對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文明施工檢查評分表,對以上要求都有相關條文規(guī)定。如果建筑施工現場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評分達到優(yōu)良標準,一定能滿足“六城同創(chuàng)”及揚塵污染防治對建筑工地的各項要求,而各項工作達到合格要求,再加強安全方面的管理,工地也就是標化工地了。因此抓好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示范工地(以下簡稱標化工地)創(chuàng)建工作是抓好“六城同創(chuàng)”和揚塵污染防治等工作,同時實現安全生產的最有效途徑。
2主要做法
2.1嚴把工程入口關
自2008年以來,市住建委要求工程開工前必須做到施工現場設置封閉圍擋、主干道硬化、設置大門、門衛(wèi)、八牌一圖等,辦公用房等臨時設施必須符合要求,建設、施工、監(jiān)理單位自查合格后,由安全監(jiān)督員現場查驗合格后出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審查表,建設單位攜帶審查表到行政審批窗口辦理安全報監(jiān)手續(xù)后再辦理施工許可證。
辦理安全報監(jiān)手續(xù)時,施工單位要在指定銀行設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專用賬戶,建設單位必須將工程中標書中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支付至該賬戶,該賬戶由建設、施工單位、安全監(jiān)督部門及銀行四方共同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在工程相應節(jié)點,由安全監(jiān)督員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及文明施工進行檢查,達到合格要求后,由施工單位按照一定比例支取該費用。具體節(jié)點和比例如下:當工期為12個月以內時,基礎結構完工支付50%,工程主體結構完工支付至80%,工程竣工支付至100%。工期為12個月以上時,基礎結構完工支付30%,工程主體結構完工支付至70%,工程竣工支付至100%。
2.3大力推進標化工地創(chuàng)建工作
市住建委于2009年制定出臺了《關于工程創(chuàng)優(yōu)的意見》,2010年制定出臺了《關于建筑業(yè)健康發(fā)展的意見》,兩文件對推動省、市標化工地創(chuàng)建工作起到關鍵作用。主要措施有:一是對省、市標化工地發(fā)文通報表彰,授予銅牌,項目經理授予“優(yōu)秀項目經理”稱號;二是對省、市標化工地給予一定的經濟獎勵;三是凡創(chuàng)建了省、市標化工地的施工企業(yè)及項目經理給予投標加分;四是要求建設單位按照工程造價一定比例獎勵創(chuàng)建省、市標化工地的施工企業(yè);五是主管部門加強指導服務,定期召開標化工地現場會,組織企業(yè)相互交流、相互學習,取長補短,共同提高。2008-2013年,我市創(chuàng)建省、市標化工地呈階梯狀增長,2011、2012年,我市創(chuàng)省標化工地分別為38項、59項,連續(xù)兩年居全省第二名,2013年,我市創(chuàng)建省級標化工地65項居全省第三名。2013年,全市創(chuàng)建市標化工地達100余項。通過標化工地創(chuàng)建,極大提高了我市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水平。
3下一步工作建議
由于省級標化工地的取消和各地爭先采用最低價中標法以及管理工作的不連續(xù)性,造成建設、施工、監(jiān)理單位開展標化工地創(chuàng)建的積極性急劇下降。為此,建議采取以下有力工作措施加強標化工地創(chuàng)建工作,確保全面我市“六城同創(chuàng)”及揚塵污染防治等各項工作順利推進。
3.1繼續(xù)嚴把工程入口關
除原要求外,工程開工前,建設、施工、監(jiān)理單位必須就該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與安全監(jiān)督部門簽訂責任狀。明確安全不出事故、文明創(chuàng)建、揚塵污染防治等工作達到合格標準、必須創(chuàng)建市級標化工地等要求,并明確獎懲措施。
3.2增加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費
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除將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支付至四方共管賬戶外,另按照《安徽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關于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費計取的通知》要求將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費也打入四方共管賬戶,并做到專款專用,同時嚴格支取條件:一是施工現場達不到安全、文明施工、揚塵污染防治等要求,一律不得支取安全文明施工及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費;二是工程施工過程中達不到相關要求,工程完工后相關措施費退還建設單位。
3.3加大標化工地獎勵力度
為從源頭提高施工、建設、監(jiān)理單位開展市標化工地創(chuàng)建的積極性,市住建委應明確要求建設單位給予施工單位工程總價一定比例的獎勵,同時市住建委利用建筑安全罰沒款及建筑施工技術服務費設立獎勵基金,對創(chuàng)建市標化工地的施工單位提高獎勵標準(每工地獎勵5000-10000元)。同時,通過安徽省工程建設監(jiān)管與信用平臺對施工、監(jiān)理單位記良好記錄,提高施工、監(jiān)理單位信用評分,從而實現企業(yè)現場與市場的聯動。
3.4實施質量安全聯動,進行動態(tài)監(jiān)管
市建管局已根據工作需要,對質量安全監(jiān)督工作職能進行了整合。每名監(jiān)督員既監(jiān)督工程質量也監(jiān)督安全,實現了“一崗雙責”,任務到人、責任到人,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監(jiān)管提供了手段:一是基礎結構驗收監(jiān)督時,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文明施工等相關措施必須符合要求,否則重新組織驗收。主體結構驗收監(jiān)督也同樣。二是同一建設和施工單位的工程,實施聯動,如1#樓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則2#樓質量驗收監(jiān)督停止。
3.5加大對安全文明施工非法違法行為的處罰
關鍵詞:工程,安全措施費,使用
中圖分類號:TU714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引言
目前,我國工程建設市場上除少部分建設項目采用BOT形式外,項目一般全部采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目前,我國工程建設市場上普遍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進行招標與投標,承發(fā)包雙方采用工程量清單合同(單價合同)進行計價,投標人必須完成由招標人提供工程量清單所需的全部費用,包括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它項目費和規(guī)費及稅金等?!队媰r規(guī)范》與傳統定額報價最大區(qū)別之一是將工程實體消耗與施工手段消耗實施分離,將施工手段消耗歸人措施項目清單中,而施工措施項目一般由投標人自己決定。
2、問題的提出
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500-2008)以下簡稱《計價規(guī)范》正式頒布實施和全面推廣,要求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的工程建設項目,必須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其中尤其需要強調的是,在2008版中的第4.1.5條“措施項目清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費應按照國家或省級、行業(yè)建設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計價,不得作為競爭性費用?!睘閺娭菩詶l文,這必將促使有效合理控制建設市場的招標投標活動中惡性低價競爭。
3、工程安全措施費使用不當的現象
目前,安全措施費投入、使用、管理方面所存在的主要問題,表現在:
3、1建設單位市場行為不規(guī)范
由于,我國建筑市場管理機制尚不健全,一些建設單位在創(chuàng)造經濟效益的同時沒有規(guī)范自身的市場行為。例如在項目招投標階段,采取低價中標的方式;在施工過程中不按國家規(guī)定或施工合同要求支付足夠的安措費,甚至要求施工單位墊資施工;在竣工結算審核時,取消或者降低安全文明措施費等。
3、2施工單位惡性競爭
在市場經濟下,施工企業(yè)在投標階段,為了降低造價,承攬工程,總是先拿安措費下手,壓縮再壓縮,甚至不按規(guī)定計劃安措費的提取。另外,在施工過程中,對安措費的投入能減則減。
3、3費用的計取不科學
編制工程預算,在規(guī)定的費率標準區(qū)間中往往取最低值或者中間值作為暫定費率計取安措費。安措費在工程開工就被死死固定,脫離現場實際,不利于調動施工單位在安全投入上的積極性,也在客觀上造成施工安全監(jiān)管部門監(jiān)管被動。同時,這種計取模式未考慮施工過程中突發(fā)事件、氣候變化等因素,往往預算出來的安措費與實際需要投入的出現差異,而在竣工結算的時候,容易產生糾紛。
3、4費用的投入不合理
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往往片面地將安措費用于現場安全設施的購置,而忽視對工人的安全教育、改善工人作業(yè)、生活環(huán)境方面的投入。忽視現場文明施工管理,施工現場打圍不完善、主要道路未硬化、工地揚塵污染周邊環(huán)境,施工擾民等。我們經常會遇到一些工地現場,由于工程安全措施費投入不足而引起工程事故頻發(fā),導致多方糾紛、工程停工、進度違約等問題比較多見,不僅影響開發(fā)和施工單位的形象和聲譽,一定程度也對參與施工的人員帶來危險和人身損失,非常不利于建筑市場的健康、有序發(fā)展。
4、工程安全措施費使用的對策建議
4、1加強現場安全措施費計價的規(guī)范化、程序化管理
提高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力度,了解現場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管理的相關制度,明確各自職責,提供對科學使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重要性的認識。
4、2確保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不參與招投標競爭
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作為一項強制性投入,具有不可競爭的特點,與一般施工措施費有本質上的區(qū)別,應明確規(guī)定該項費用不參與招投標競爭。在編制工程概算、預算控制價或標底時,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費率按基本率加上現場評價最高費率計劃,并單列出來??顚S?。
4、3在施工合同中單列安全施工措施費
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中,應將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單列作為合同副本,并明確支付計劃。對不按要求明確的,施工合同備案部門應責令承發(fā)包雙方改正。從行政角度上給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提供保證。
4、4按基本費和現場評價費計取安全施工措施費
安全文明基本費是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發(fā)生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基本保障費用,按基本費費率表計取?,F場評價費是施工單位執(zhí)行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guī)定,產生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部分的費用,結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日常管理情況,獎勵先進,調動施工單位抓安全文明施工的積極性。同時應加強《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的效力,保證施工安全的重要性。
4、5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采用預付制
項目開工前,建設單位根據合同工期,按比例向施工單位預付部分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作為安全專項資金保障。在建設單位申領施工許可證時,硬性要求出具預付憑證才準予開工,從制度上給予保證。
4、6加強多方協調配合,齊抓共管,加大執(zhí)法檢查力度
各級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要與安全監(jiān)管等部門主動溝通,密切配合,定期組織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費用計取情況專項檢查,按照現行標準檢查落實情況,對違法違規(guī)行為嚴肅處理,對檢查不合格的工地實行停工整頓,并列入企業(yè)不良業(yè)績記錄,資質年檢緩檢三個月或更長時間,緩檢期間禁止一切投標活動。
5、結束語
綜上所述,在安措費管理中,各方應密切合作,在招投標、施工許可、施工管理、費率核定、竣工結算等各個階段把關,真正把安措費落到實處,減少建筑施工現場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真正實現安全投入與經濟效益正相關關系,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貢獻。
參考文獻
關鍵詞鐵路施工、天窗作業(yè)、安全教育、工程細分定量、安全防護
中圖分類號:F530.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隨著國家的高速發(fā)展,所需鐵路的大量施工,不可避免的有對既有鐵路的改造施工或臨近既有線的施工。做為專業(yè)的鐵路公司,技術人員和施工管理人員全部受到過專業(yè)的安全技術培訓和教育工作。而在天窗作業(yè)中造成的行車事故主要為施工延時、施工勞務人員及施工機械侵線和安全防護工作。為了確保鐵路行車安全,就親身經歷的西寧東貨站試風管和脫軌器的安裝工程中著重在以上三方面對天窗作業(yè)的施工避免一般行車事故發(fā)表一些淺見。
一、施工論證
1、技術人員和施工負責人到現場勘察施工現場,根據設計交底、現場調查情況和有關施工安全的政策法規(guī),核對設計文件、設計圖紙。由于個別工程設計周期較長,可能會出現與新實行的法規(guī)政策不符或者地質情況與設計不符,按原設計施工可能會給行車安全帶來隱患以及其他等方面的原因,需要從施工安全的角度對設計文件、圖紙進行認真復核。
2、施工現場障礙物和既有線對施工的影響,與設備管理單位共同調查確認各類地下管線、隱蔽建筑物的位里、各類建筑物的限界現狀。各類地下設施和各種限界現狀是影響施工安全的重要原因之一,施工單位必須弄清這些情況。如地下設施埋設年代久遠,設備管理單位確實無法提出其準確位置時,施工單位也應采取儀器探測、人工探測等方法進行調查,嚴禁盲目動用機械施工。
3、了解掌握施工地點所在鐵路局的《行車組織規(guī)則》、《營業(yè)線施工管理辦法》、相關車站的《站細》等有關行車和施工安全的規(guī)章及規(guī)定。施工單位在執(zhí)行鐵道部有關既有線施工安全規(guī)章的同時還必須執(zhí)行所在鐵路局關于行車組織、行車安全的有關規(guī)定。因此,在施工前有必要全面了解掌握這方面的要求。
4、確定對該工程采用何種施工方法及工藝,編寫施工方案,其中包括組織機構方案(各職能機構的構成、各自職責、相互關系等)、人員組成方案(項目負責人、各機構負責人、各專業(yè)負責人等)、技術方案(進度安排、關鍵技術預案、重大施工步驟預案等)、安全方案(安全總體要求、施工危險因素分析、安全措施、重大施工步驟安全預案等)、材料供應方案(材料供應流程、接保檢流程、臨時(急發(fā))材料采購流程等)。
二、安全教育
加強勞務工的管理。參加營業(yè)線施工的勞務工必須由正式職工帶領。對勞務工要進行安全培訓、法制教育,加強治安管理,先培訓,后上崗。在工程施工前最少一周時間對施工勞務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教育工作。每天進行最少一小時的人身安全和施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并在上崗前進行考核,合格者方可進場施工。營業(yè)線施工的軌道、橋隧、信號、接觸等技術復雜、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作業(yè)項目,嚴禁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勞務工不能擔任營業(yè)線施工的爆破工或施工安全防護員等工種,不準單獨使用各類作業(yè)車輛。
在鐵路既有線從事作業(yè)的所有人員,必須認真落實下列勞動安全措施:
1.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作業(yè)紀律,認真執(zhí)行保休制度,班前充分休息,嚴禁班前、班中飲酒;嚴禁脫崗、串崗、私自替班或換班,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新上崗、轉崗、提職職工必須進行單位、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及其它規(guī)定的安全教育,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準單獨作業(yè)。學徒工、實習人員、干部在參加勞動、學習期間,不準單獨頂崗。 3.行車、特種作業(yè)人員,機械設備、工具操作人員.須經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準持證上崗。 4.作業(yè)中必須按規(guī)定著裝、佩戴防護用品和正確使用防護用具,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5.橫越線路時,必須做到“一站、二看、三通過”,嚴禁搶越、鉆車或穿越兩車間隙,嚴禁在道心或枕木頭行走.嚴禁扒乘機車車輛以車代步。
6.上道檢修人員應配備自動報警或通訊聯絡工具,在設有來車報警設奮的區(qū)段作業(yè)時,應按規(guī)定使用報警設備。接到來車通知后,必須停止作業(yè),迅速撤離到安全地帶待避車輛。
7.電氣化區(qū)段作業(yè)人員除落實上述措施外,還應嚴格執(zhí)行《電氣化鐵路有關人員電氣安全規(guī)則》。
8.不得在軌道上行走,如在兩旁路肩行走時,所扛工具不得侵入限界。
9.橫過車站股道或通過無人看守道口時,應止步望,確認兩端均無列車開來時方準通過。
10.不得在車底下避雨乘涼、從車底下鉆過或遞送工具材料
11.嚴禁作業(yè)人員跳車、抓車、鉆車、扒車
12.冬季施工不得戴無孔遮耳防寒帽。
13.特快旅客列車到達施工地點前10 min,必須停止影響列車安全運行的施工,且人員、設備等應撤至距鋼軌頭外側2m以外,施工機械、物料堆碼必須放置牢固。
14.不得利用特快旅客列車與前行列車的間隔進行施工。
15.在區(qū)間或站內正線作業(yè)來車時,作業(yè)人員應在距離本線不少于800m,鄰線不少于500下道避車。
16.在區(qū)間或站內正錢作業(yè)來車時,慢行條件下可距離本線來車500m下道避車.鄰線可不下道,但必須停止作業(yè)并注意本線來車。
17.在站內其他線作業(yè)來車時.作業(yè)人員應距離本線列車不少500 m下道避車;鄰線可不下道.但必煩停止作業(yè)。
18.休息時不準坐在鋼軌、軌枕頭及道床邊坡。繞行停留車輛時其距離應不少于5m,并注意車輛動態(tài)和鄰線開來的列車。
19.施工時佩戴安全護具,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手套等。
20.嚴禁超范圍施工。
三、工程細分
每次天窗作業(yè)施工前組織現場施工管理人員、技術員、安全員、防護員、施工勞務隊、特種工作人員等開施工組織會議。明確各部分、各崗位的工作職責和負責項目內容。
在單次天窗時間內明確施工目標,合理安排工程量。對施工工序要科學、合理、有效,對施工人員和機械的安排做到細致有序,制定天窗時間內工序時間表。對施工進度及防止施工延時有重要作用。根據站場給出的天窗作業(yè)時間合理安排工程量,天窗作業(yè)時間內應預留0.5-1小時時間作為突發(fā)狀況解決時間。
例如:封閉到發(fā)線施工項目的步驟及內容
步驟一:封閉到到發(fā)場1、2道(147#道岔岔尾至K171+450段站線),進行脫軌器(“脫1-2”、“脫2-2”)安裝;DN40 鋼管“管西1-2”埋設;相應位置試風執(zhí)行器安裝及電纜埋設施工。
車站給出的天窗時間:14:00-20:00。下表為天窗時間工序時間表。
天窗時間工序時間表的制定并非是盲目的制定,需與施工勞務隊、現場施工管理人員、特種工作人員等多方面的溝通了解。對各方面的施工能力,人員配備,機械狀況及效率等做多方面的調查,合理的分配時間,能夠在施工時高質量、高速度、高效率的完成作業(yè)。
對于施工時的個人職責安排的清晰到位,使每個人清楚自己工作內容,目的明確。防止因人員多、工作量大、職責不明確而導致管理混亂、耽誤工時造成施工延時或完不成施工內容。
對于施工時的細節(jié)充分考慮周全,對于能在施工時提高工作效率的任何施工方法和準備工作都要提前討論其可行性并使之實施。
在天窗時間工序時間表內部分施工工序具有時間彈性空間,但是總體時間上除非遇到重大險情是不可更改的。所以我們在施工時在前期需要快速施工搶時間,為下一步工序在時間上做充分的保留。
對于在施工時可能發(fā)生的突發(fā)狀況做出相應的應急預案和處置措施。
四、施工準備和安全防護
1、天窗時間作業(yè)前施工管理人員、安全員、防護員、機械設備、勞務人員全部提前60-90分鐘到場準備。施工管理人員現場指揮施工準備工作,對施工場地范圍設置警戒線。與施工無關人員清場。機械設備調試正常,可以正常工作,并備有相關配件或備用機械可以天窗時間內連續(xù)施工,不因機械設備問題造成費時誤工。如有大型機械,例如吊車、挖掘機等需有專人負責防護,并且提前尋找支設地點,需支設穩(wěn)定,無坍塌、倒塌等安全隱患。勞務人員和施工工具齊備,在指定地點集結等待施工命令。嚴禁無命令施工和提前施工。勞務人員不得在天窗作業(yè)前進入鐵路線施工場地。安全員現場查看安全隱患。
2、在天窗作業(yè)中安全防護工作是人身安全和施工安全的保障。施工防護工作好壞,直接關系到既有線的行車安全和作業(yè)人員人身安全。在行車線上或緊靠既有線施工,為了確保行車和施工安全,必須按規(guī)定設置安全防護。未設好防護,不得進行施工作業(yè)。在施工中我們配備駐站聯絡員、工地電話防護員、施工工地防護員和中間防護聯絡員。要求防護員必須由鐵路正式職工、年滿18周歲、思想品德好、組識紀律性強、身體健康、視力和聽力良好、說話吐詞清楚、能作正確記錄的人員擔任。防護員必須具有高度的事業(yè)心和工作責任感,應具備擔任防護工作的基本知識和技能,熟悉鐵路行車有關規(guī)章制度和施工作業(yè)情況。防護員必須經過鐵路運輸部門、建設管理部門或過程處一級的安全管理部門進行有關規(guī)章業(yè)務、本職工作基本技能和技術安全規(guī)則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上崗作業(yè)合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yè)。禁止指派未經過安全業(yè)務培訓,未取得上崗合格證的職工擔任安全防護工作。施工安全防護員由段(隊)領導依照有關基本條件批準的職工擔任。一經派定后不得任意調換。施工時要求防護員在工作中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上崗前按照規(guī)定帶齊防護信號和通訊設備、備品,確保使用性能良好。工地防護員在收到駐站聯絡員發(fā)出的列車預報、確報后,要立即通知作業(yè)負責人,同時應加強警戒,監(jiān)視來車。作業(yè)中集中思想,認真燎望,堅守崗位,密切注意工地作業(yè)和列車運行情況。在任何情況下,如施工地點的停車防護信號尚未撤除或待避工作尚未做好而列車臨近時,防護員應立即向列車顯示停車手信號,使列車停車。認真注意觀察檢查線路的變化情況。對頂進橋涵施工,路基坍塌,線路扣軌架空作業(yè)等重點危險地段,要做到一列一檢查。發(fā)現危及行車安全時,要及時設置停車信號防護,并通知有關部門迅速進行處理。認真記錄列車通過慢行處所的速度如發(fā)現超速現象,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與駐站聯絡員通話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復誦制度,防止錯聽,并及時記錄通話內容。按規(guī)定設置停車或慢行防護信號。封鎖施工終了時.按施工負責人的命令.及時撤除停車防護信號。駐站聯絡員上班前點名時.必須認真聽取工長布置的安全生產注意事項、生產任務、作業(yè)地點、作業(yè)內容、人員分工情況等。帶齊應帶的信號用品,并認真檢查信號用品是否良好,不良者立即修復或更換。在開始防護前,負責核對鐘表,做到車站運轉室、駐站聯絡員、工地電活員三者時間一致。不得隨意離開運轉室(信號樓)。負責辦理施工要點登記手續(xù)。按規(guī)定向車站值班員辦理輕型軌道車出車、返回或機具轉移時的要點手續(xù),填寫“輕型軌道車使用承認書”一式兩份(一份交車站,一份自用)。區(qū)間要點時,車站、工地雙方分別填寫“輕型車輛使用承認書”,事后補辦簽認手續(xù),要確認機具下道后再由值班員消點,在值班員未簽認前,不得通知機具、車輛上道。辦理封鎖施工時,在施工前按規(guī)定向車站值班員提出申請辦理封鎖施工手續(xù),及時準確地向工地電話防護員傳達調度命令內容。及時了解車姑值班員辦理區(qū)間閉塞或接到鄰站發(fā)車及辦理本站發(fā)車前、開車后等手續(xù)以及臨時變更情況確認后,立即向工地防護員發(fā)出預報,確報或變更通知。為了確保行車及施工安全,利用列車間隔施工時.必須執(zhí)行預報、確報制度。駐站聯絡員必須堅守崗位,如因事暫時離開時應有人代替。防護用通信設備必須妥善保管,經常檢查試用,保證在使用時性能良好。與工地防護員通話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復誦制度,防止錯聽,并及時記錄內容。臨近施工擠終止時間.提前詢問施工負責人能否按時開通。如果需延長施工時間或限速運行,必須提前通知車站值班員辦理手續(xù)。 封鎖施工完畢.根據施工負責人或工地電話防護員的匯報,向車站值班員辦理線路開通手續(xù)。
在西寧東貨站試風管和脫軌器的安裝工程中我們在40天的天窗作業(yè)中沒有發(fā)生行車事故。其中對勞務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提高勞務人員自身的安全意識,方便施工管理人員的管理;施工時的工程技術準備、施工方法工藝工序的細分、人工機械安排使之高質量、高效率的完成施工內容;安全防護工作的盡心盡責令施工人員放心工作;使避免行車事故起到了重要作用。
參考文獻
1.《鐵路工程基本作業(yè)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TB 10301-2009)
2.《鐵路軌道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TB 10305-2009)
并依照《通知》的要求,根據基建處的工作特點,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重點對在建工程學術交流中心進行了深入細致的安全消防自查,細節(jié)如下:
一、基建處處長謝尚超同志負責這次安全自查活動,參加人員有:張百海、王品镕、張志敏、蘇保江,以及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的有關人員。
二、檢查內容:
1.檢查了工地各個辦公室、工人食宿環(huán)境的衛(wèi)生清潔,物品是否擺放有序,是否存在安全消防隱患。
2.對施工現場的材料物品的堆放,建筑垃圾的清理進行了檢查。
3.逐層檢查了各個作業(yè)面,對工人施工時的安全防護,施工機具的安全工作運行以及施工環(huán)境進行了檢查。
三、發(fā)現的問題及采取的措施:
1.工地人員的工作、食宿環(huán)境較亂較差,要求每天清理,房間內不得私拉電線,不得使用電爐,煙頭不得隨地丟棄,注意防火、安全。
2.天氣越來越熱,對工人的宿舍、食堂要定期消毒,消滅蚊蠅,防止疾病傳染。
3.工地現場的材料物品要堆放有序,不得堵塞通道,垃圾要及時打掃清理,不得私拉電線,注意用電安全。
4.工人施工時要注意安全,必須佩戴安全帽,登高作業(yè)必須采取防護措施,龍門架不得運載人員。
5.不得從高處向下丟棄物品,各工種施工人員要管理好自己的工具,注意配合。
為了加強本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維護城市市容整潔和城市安全,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本市范圍內各項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均應遵守本規(guī)定。
第三條 (主管部門及其職責)
上海市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委)是本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的主管機關。市重大工程建設辦公室負責全市重大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區(qū)、縣政府和浦東新區(qū)管委會是所轄區(qū)域內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的行政主管機關,區(qū)、縣和浦東新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有關日常管理工作。
市政、水利、市容、環(huán)衛(wèi)、公安、衛(wèi)生、園林、環(huán)保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文明施工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四條 (對建設單位的要求)
在施工方案確定前,建設單位應當會同設計、施工單位和市政、防汛、公用、郵電、電力及其他有關部門,對可能造成周圍建筑物、構筑物、防汛設施、地下管線損壞或者堵塞的建設工程工地,進行現場檢查,并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納入施工組織設計,保證施工的安全進行。
第五條 (對工地排水的要求)
建設工程工地應當嚴格按防汛要求, 設置連續(xù)、通暢的排水設施和其他應急設施,防止泥漿、污水、廢水外流或者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
第六條 (對施工單位的要求)
施工單位在施工中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完善技術和操作管理規(guī)程,確保防汛設施和地下管線的暢通、安全;
(二)采取各種措施,降低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噪聲;
(三)利用各種防護設施, 防止施工中產生的廢棄物、雜物飄散;
(四)運用其他有效方式,減少施工對市容、綠化和環(huán)境的不良影響。
第七條 (對施工人員的要求)
施工人員應當按照工地文明施工的要求進行作業(yè),并嚴格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施工中產生的泥漿和其他渾濁廢棄物,未經沉淀不得排放;
(二)施工中產生的各類垃圾應當堆置在規(guī)定的地點,不得倒入河道和居民生活垃圾容器;
(三)施工中不得隨意拋擲建筑材料、殘土、舊料和其他雜物。
第八條 (對運輸車輛的要求)
運輸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車輛,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飛揚、灑落或者流溢,保證行駛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環(huán)境。
第九條 (施工標牌的設置)
建設工程工地的主要出入口應當設置施工標牌,標明下列內容:
(一)工程項目名稱、工地四至范圍和面積、工程結構或者層數、開竣工日期和監(jiān)督電話;
(二)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名稱及工程項目負責人姓名;
(三)安全和管線保護方面重大事故的統計表;
(四)工地總平面圖。
第十條 (圍欄的設置)
建設工程工地四周應當按規(guī)定設置連續(xù)、密閉的圍欄;建造多層、高層建筑的,還應當設置安全防護設施。
圍欄的設置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在本市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觀道路及機場、碼頭、車站廣場設置的圍欄,其高度不得低于2.5米,使用的材料應當保證圍欄穩(wěn)固、整潔、美觀;
(二)在其他路段設置的圍欄,其高度不得低于1.8米,使用的材料應當保證圍欄穩(wěn)固、整潔;
市政工程項目工地,可按工程進度分段設置圍欄,或者按規(guī)定使用統一的連續(xù)性護欄設施。
第十一條 (其他臨時設施的設置)
建設工程工地內還應當設置其他各項臨時設施,達到下列要求:
(一)施工區(qū)域與非施工區(qū)域嚴格分隔;
(二)施工區(qū)域或者危險區(qū)域有醒目的警示標志,并采取安全保護措施;
(三)建筑材料在固定場地整齊堆放;
(四)施工現場道路暢通,場地平整,無大面積積水。
第十二條 (臨時占地管理)
施工單位不得在工地圍欄外堆放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在經批準臨時占用的區(qū)域,應當嚴格按批準的占地范圍和使用性質存放、堆卸建筑材料或者機具設備。
前款所指的臨時占用區(qū)域四周,須按第十條的有關規(guī)定設置高于1米的圍欄。
第十三條 (設置文明施工設施費用的處理)
因設置建設工程工地圍欄、安全防護設施和其他文明施工臨時設施所發(fā)生的費用,可列入工程預算。
第十四條 (交通保障措施)
因建設工程施工造成沿線單位、居民的出入口障礙和道路交通堵塞的,施工單位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出入口和道路的暢通。
第十五條 (工地環(huán)境衛(wèi)生)
建設工程工地內應當設置醒目的環(huán)境衛(wèi)生宣傳標牌和責任區(qū)包干圖,并按下列規(guī)定設置相應的設施:
(一)按照衛(wèi)生標準和環(huán)境衛(wèi)生作業(yè)要求設置相應的廁所和生活垃圾容器,并落實專人管理,按規(guī)定時間清除;
(二)按照衛(wèi)生、通風和照明要求,設置茶亭、更衣室和其他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并建立定期清掃制度;
(三)有條件設置食堂的,須符合本市職工食堂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
(四)落實各項除四害措施,控制四害孳生;自行落實除四害措施有困難的,可委托有關服務機構代為處理。
第十六條 (竣工后工地的處理)
建設工程竣工后,施工單位應當按規(guī)定在1個月內(市政道路建設工程須在通車前半個月內)拆除工地圍欄、安全防護設施和其他臨時設施,并將工地及四周環(huán)境清理整潔,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第十七條 (賠償責任)
施工單位在施工中造成下水道和其他地下管線堵塞或者損壞的,應當立即疏?;蛘咝迯?;對工地周圍的單位和居民財產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處罰)
各主管機關和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能,依據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對違反文明施工規(guī)定的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罰。
建設工程工地未按規(guī)定要求設置圍欄、安全防護設施和其他臨時設施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并對施工單位處以1萬元至3萬元罰款,對工程項目負責人予以處分。
對違反本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在規(guī)定期限內仍不改正的施工單位,市建委可對其作出降低資質等級或者注銷其資質證書的處理。
第十九條 (具體應用解釋部門)
本規(guī)定的具體應用問題,由市建委負責解釋。
關鍵詞:礦山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安全隱患;預防措施
礦山建筑施工是一項危險系數很高的作業(yè),出現人員傷亡事故的情況是很多的,因此,施工安全管理著實重要。礦上建筑的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種類很多,而引發(fā)事故的原因常常不是單一的,一般由多種因素促成,有人為因素也有非人為因素;對于安全保障的問題,應該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施工管理應該貫徹實行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為施工人員的安全著想,采取防護措施保證施工人員的施工安全。
一、 礦山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的安全隱患分析
(一) 人為原因造成的安全隱患
礦山建筑施工的主體是工作人員,而人為因素是引發(fā)安全隱患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參與礦山建筑施工的基層人員,經過調查發(fā)現,他們一般只具有初中文化水平,也就是說他們沒有較高的文化水平,對于安全知識和法律知識都沒有一個綜合的認識,他們大多數人只注重花大力氣做好本職工作,而不會對與工作相關的其他問題進行思考,也不會督促自己去學習和充電;這種現狀直接導致了遇到安全隱患時,他們手足無措的后果?;鶎拥氖┕と藛T由于文化水平低的問題,對安全問題的認識是非常不到位的,平時也不注意學習安全施工的科學方法和遇到危險時的自救策略,法制觀念也比較淡薄,不懂得利用法律的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由于施工人員的技術水平不高,在進行機械設備的操作時可能因為使用不合理而引發(fā)一些安全事故;有時由于施工人員進行連續(xù)作業(yè),已經非常疲勞,精神狀態(tài)不佳,會造成誤用施工設備或者操作出錯,發(fā)生危險情況。
(二) 施工設備引發(fā)的安全隱患
隨著科技的發(fā)展和進步,在建筑施工中越來越多地采用一些機械設備代替人的勞動,同時提高了施工的效率;但是使用這些建筑施工機器必須遵循一個前提,就是要求機器處于正常的運行狀態(tài),不能使用老化、損壞的機器進行建筑施工的相關作業(yè)。如果用于施工的機器已經過時或者發(fā)生了故障沒有檢修完好,在使用的過程中操作人員如果沒有意識到,就可能在連續(xù)的施工過程中引發(fā)責任事故,給施工工人的健康造成威脅,同時也阻礙工程施工的進度。比如,在某地的建筑工地上,由于施工設備的線路老化,引發(fā)了漏電事故,導致施工人員死亡,這樣的教訓是極其慘痛的。礦山建筑施工中使用的施工設備,往往都需要在適當的地點使用,一旦施工地點選擇不當,同樣會出現危險;有些建筑工地沒有配備合適的施工設備,無奈情況下使用簡單的機械設備勉強施工,造成這些設備的超負荷運轉,引發(fā)安全事故,這種事故的后果是,不符合建筑的質量要求,如果情形嚴重,會引發(fā)人員傷亡。
(三) 安全防護材料引發(fā)的安全隱患
首先,是由于安全防護材料不合格引發(fā)安全隱患;礦山建筑的施工單位由于受眼前利益的蠱惑,在市場上購買一些價格便宜、生產渠道不正規(guī)的安全防護材料供施工人員使用,這些材料沒有通過國家質量認證體系的認證,往往都是不合格的產品,甚至是劣質產品,使用這樣的安全防護材料,安全自然得不到保證。
另一方面,是由于安全防護用品沒有被施工人員正確使用引發(fā)安全事故。比如,有些施工人員在佩戴安全帽時,只是將帽子扣在頭上即可,而沒有把安全帽帶系好,一旦發(fā)生意外,安全帽就失去了應有的防護作用。
(四) 施工環(huán)境引發(fā)的安全隱患
這里所說的施工環(huán)境一般是指氣候環(huán)境,氣候是一個不能控制的影響因素,建筑施工的周期延續(xù)時間很長,在這個時間范圍內不可避免地會出現風霜雨雪等惡劣的天氣,工人的施工安全因此遭遇很大的挑戰(zhàn),特別是在高空作業(yè)的情況下,危險系數更是增加了不少。
二、 礦山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的預防措施
(一) 實現以人為本的管理方式和策略
與一般建筑工地的施工相比,礦山建筑施工的施工難度更大,施工工人肩負著難度較高的施工任務,因此,管理者實行的管理方式應該以人為本,為施工人員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盡最大的能力保障施工人員的安全;比如,在安全防護用品的購置上,必須通過正規(guī)渠道進貨,購買質量合格的產品,不能因為經濟利益而購買價格便宜、質量低下的產品;在平時的工作中,要關心施工人員,不能拿出領導的架子置員工的利益于不顧,要為員工建立健康檔案卡,關注員工的健康;如果施工人員由于身體不適請假休息,管理人員應該給予批準,不然就不能保證施工人員能夠處于正常的工作狀態(tài)之中,發(fā)生安全事故的概率就會增加。
在閑暇時間,要組織施工人員進行設備使用、自救急救知識的學習以及法律知識的學習,使施工人員提高文化水平,能夠正確地按照操作步驟使用建筑施工設備,避免因為操作失誤引發(fā)的安全事故;學習自救急救知識,能夠使施工人員在遇到危險情況時保持冷靜,通過學習的方法進行自救,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程度;組織施工人員進行法律知識的學習,能夠增強施工人員的法律觀念,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施工,規(guī)范施工行為,并且可以依靠法律的力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氣候惡劣的時候,不能因為趕施工進度而堅持讓施工人員進行各項作業(yè),應該暫停作業(yè),等到惡劣天氣過去之后,組織重新施工;在烈風暴雨的情境下施工,會給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造成一定的威脅,在這種情況下,施工人員也無法全神貫注地工作,心理會有恐懼感,容易發(fā)生危險。
(二) 更新、維護施工設備
施工的機械設備能夠正常運作,是施工質量和施工進度得到保證的必要條件之一,因此,施工管理單位要進行一定的養(yǎng)護工作,保證施工設備能夠正常而安全的工作。現階段,科技發(fā)展迅速,科技產品的更新換代較快,機械設備的使用周期短,施工管理部門應該及時引進新的施工設備,淘汰不能滿足施工要求的和老化的設備,在硬件設施上保障施工安全;使用中的機械設備,要定期進行養(yǎng)護,延長使用壽命,同時保證良好的使用性能;在設備用于建筑施工之前,要提前進行檢修,排除故障,以便設備能夠在施工過程中正常運轉,既能夠保證工作效率,又能夠保證安全性能。
總結:
以上分析了礦山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的安全隱患和預防措施,其中安全隱患從四個方面進行了闡述,預防措施歸結為兩點,希望對礦山建筑施工管理人員有一定的啟發(fā)。與普通建筑的施工相比,礦山建筑施工的危險系數要高,難度系數要大,因此在施工管理中一定要引起管理人員的足夠重視,明確安全隱患存在的部位,對癥下藥,采取適宜的策略進行預防,降低安全事故發(fā)生的頻率。由于筆者本人的水平有限,以上的論述可能存在著很多的不足,希望熱心的讀者能夠指正,或者補充不完善之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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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我們在對建筑施工生產全過程中應認真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指導方針,將施工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對策作為手段,將施工安全技術與安全防護對策作為支撐,互為補充,綜合治理,建設好建筑施工安全系統工程,以實現施工安全生產的目標。
一、施工安全技術與防護對策概述
(一)施工安全技術與防護對策的定義
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與防護對策,就是以研究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保證要求為核心,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為指導,根據建筑工程的特點探索施工安全的內在規(guī)律性,對施工過程中可能發(fā)生的事故隱患和可能發(fā)生安全問題的環(huán)節(jié)進行預測,從而在技術上和管理上采取安全保證措施,以預防和控制安全意外事故的發(fā)生及減少其危害的技術和防護對策。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與防護對策貫穿工程施工的始終,對施工中人員和財產的安全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持及保證。
(二)施工安全技術與防護對策的意義
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與防護對策是提高施工安全水平和構建文明施工場地的重要保證之一,對于預防及減少施工現場傷亡事故,確保職工的安全與健康,實現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規(guī)范化起著重要作用。
①有利于實現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目標,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增強建筑企業(yè)競爭力
②有利于提高工人安全施工的技能水平,豐富勞動力市場,加快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步伐
③有利于促進社會經濟的發(fā)展,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
二、施工安全技術與防護對策基本措施
為了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確保施工安全目標的實現,建筑企業(yè)應針對施工全過程中各種特定工程項目的不安全因素和施工安全保證要求,相應采取消除隱患以及警示、限控、保險、保護、排險和救助等安全技術與防護基本措施,同時它也是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的重要內容。
(一)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教育培訓體系,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做好安全檢查工作。
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二)做好施工組織設計工作,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合理組織施工安全作業(yè)。
建筑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是建筑工程前期的主要內容之一,是指導全局、統籌規(guī)劃建筑工程施工活動全過程的組織、技術、經濟文件,是施工生產中的一個重要階段,也是保證各項建設項目順利地連續(xù)施工并從而多、快、好、省的完成施工安全生產任務的前提。
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于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及其他達到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jiān)督。
合理組織施工作業(yè),做好施工平面布置。施工現場要合理組織施工作業(yè)面,避免出現相互干擾;合理組織作業(yè)人員,合理編制作業(yè)面的工種、技術等級;合理安排作業(yè)流水線,避免危險交叉作業(yè)等。做到既安全文明,又合理使用平面和空間。
(三)做好技術交底工作,在施工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做好季節(jié)性施工準備工作。
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yè)班組、作業(yè)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警示標志。
同時,施工單位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huán)境及季節(jié)、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做好現場防護。
(四)經常進行預防性試驗,對機械設備做好經常性維護保養(yǎng)和定期檢修,確保設備性能符合安全標準要求。
預防性試驗就是對現場使用的設備、工具、材料、用品等,在使用前或使用中定期進行機械強度或絕緣性能等特征的試驗,避免“帶病”運行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如混凝土強度試驗、電氣設備與用具的絕緣試驗、鋼筋的拉斷試驗等。
施工現場使用的機械設備,由于長期磨損或意外損傷,可造成設備事故,甚至使周圍職工受到人身傷害。要對機械設備做好經常性的保養(yǎng)和有計劃地檢修,使其保持在安全運行使用狀態(tài),從而確保使用操縱人員的人身安全。
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yǎng),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時報廢。
(五)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施工單位應當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qū)與作業(yè)區(qū)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qū)的選址應當符合安全性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應當符合衛(wèi)生標準;施工單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
施工單位應遵守有關環(huán)境保護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施工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huán)境的危害和污染。在市區(qū)內的建設工程,施工單位應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圍擋。
(六)及時發(fā)放和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作業(yè)人員應當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
施工單位應當向作業(yè)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guī)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施工單位應當對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工作檔案。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yè)人員進入新的崗位或者新的施工現場前,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yè)。
在施工中發(fā)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作業(yè)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yè)或者在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qū)域。施工單位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作業(yè)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超級秘書網
三、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措施
實踐證明,安全須得文明,文明導致安全。安全與文明密不可分,共處于一體,組成了安全文明的共同體;創(chuàng)建安全文明工地與推行安全文明施工技術也密不可分,組成了安全文明施工的共同體?,F在許多施工企業(yè)都已認識到,必須把創(chuàng)建文明工地,推行文明施工和文明作業(yè)作為確保施工生產安全,樹立企業(yè)良好形象的必保的基礎性工作來抓。
(一)安全文明施工技術(作業(yè))體系
創(chuàng)建文明工地、推行文明施工和文明作業(yè),不僅是管理性很強的工作,而且也是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安全與文明密不可分,共處于一體,組成了安全文明的共同體;創(chuàng)建安全文明工地與推行安全文明施工技術也密不可分,組成了安全文明施工的共同體。
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的任務是締造施工生產的安全文明狀態(tài)和規(guī)范施工生產作業(yè)的安全文明行為。施工生產的安全文明狀態(tài)包括創(chuàng)造安全文明施工場所和采用安全文明施工的工藝和技術兩個大的方面,而施工生產的安全文明行為即進行安全文明作業(yè)和操作。這三個大的方面的技術及其分支就構成了安全文明施工技術(作業(yè))體系。
(二)施工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措施
施工現場的管理和文明施工是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是相輔相成的,施工安全生產不但要保證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同時要加強現場管理,保證施工井然有序,改變過去臟亂差的面貌,對提高投資效益和保證工程質量也有深遠的意義。
參考文獻:
[1]方東平,黃新宇,JimmeiHinze.工程建設安全管理.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2003.
為了加強本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保障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上海市勞動保護監(jiān)察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qū)域內新建、改建、擴建各類建設工程的施工安全及其監(jiān)督管理。
第三條 (管理部門)
市和區(qū)、縣勞動行政部門負責本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勞動保護監(jiān)察工作,依法行使國家監(jiān)察職能。
上海市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委)是本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jiān)督的行業(yè)主管部門;上海市建筑業(yè)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建管辦)依照本辦法,負責本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并在業(yè)務上接受市勞動行政部門的指導。
區(qū)、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辦法,負責轄區(qū)內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并在業(yè)務上接受區(qū)、縣勞動行政部門的指導。
第四條 (安全監(jiān)督機構和安全監(jiān)督員)
市建委和區(qū)、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分別設立建設工程安全監(jiān)督站,根據市和區(qū)、縣立項審批的管理權限,具體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日常監(jiān)督檢查工作。區(qū)、縣建設工程安全監(jiān)督站在業(yè)務上接受市建設工程安全監(jiān)督站的指導。
市和區(qū)、縣建設工程安全監(jiān)督站(以下統稱安全監(jiān)督機構)設建設工程安全監(jiān)督員(以下簡稱安全監(jiān)督員)。安全監(jiān)督員應當經市建委會同市勞動行政部門考核,取得《上海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jiān)督員證》后,方可從事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日常監(jiān)督檢查工作。
安全監(jiān)督員的具體資質條件,由市建委和市勞動行政部門另行規(guī)定。
第五條 (建設單位的安全管理責任)
建設單位應當負責下列與施工安全管理相關的協調工作:
(一)在施工開始前,組織勘察、設計和施工單位進行勘察、設計文件的安全技術交底;
(二)對施工過程中涉及勘察、設計文件規(guī)定的安全問題,及時組織勘察、設計和施工單位進行協調。
建設單位將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和施工任務整體發(fā)包給一個單位總包的,應當由建設工程總包單位負責前款規(guī)定的協調工作。
第六條 (施工工地管理單位及其安全管理責任)
施工工地管理單位應當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持施工工地的基本安全條件和狀況符合有關的安全技術標準,并履行下列職責:
(一)在施工開始前,組織各施工單位共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對各施工單位在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上的銜接進行協調;
(二)對各施工單位在施工交接過程中或者交叉作業(yè)時出現的安全問題及時進行協調。
前款所稱的施工工地管理單位,按照下列規(guī)定確定:
(一)建設單位或者建設工程總包單位將建設工程的施工任務發(fā)包給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施工單位承包的,建設單位或者建設工程總包單位為施工工地管理單位;
(二)建設單位或者建設工程總包單位將建設工程的全部施工任務發(fā)包給一個施工單位承包的,該施工單位為施工工地管理單位。
建設單位作為施工工地管理單位的,應當配備與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相適應的技術管理人員;未配備技術管理人員的,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監(jiān)理單位履行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職責。
第七條 (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責任)
施工單位應當負責本單位承擔的施工任務范圍內全部的安全管理工作。但施工承包合同中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八條 (施工安全的教育、培訓和考核)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對施工人員的日常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和考核的制度,并嚴格組織實施。
施工單位不得安排未接受過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并經考核合格的施工人員上崗作業(yè)。
第九條 (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培訓和考核)
從事電工、金屬焊接、起重機械設備操作等特殊工種作業(yè)的人員,應當由勞動行政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組織專業(yè)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施工單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關特殊工種考核合格證明的作業(yè)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yè)。
第十條 (施工安全管理責任人的確定)
施工工地管理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開始前,按照下列規(guī)定確定施工安全管理的責任人:
(一)施工工地管理單位在施工工地的主管人員為全面負責施工安全管理的責任人;
(二)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的項目經理為所在施工單位負責施工安全管理的責任人。
施工工地管理單位應當在施工開始前,將按照前款規(guī)定確定的責任人名單報市建管辦或者區(qū)、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以及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 (施工安全管理員的配備)
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開始前,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規(guī)模和特點,配備規(guī)定數量的專職和兼職安全管理員,并明確其施工安全管理的具體職責范圍。
第十二條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規(guī)模、特點以及施工現場的環(huán)境條件,制定和組織落實專項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向所有施工人員(包括按照有關規(guī)定使用的其他建筑勞務人員,下同)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應當符合有關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無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市建委應當協同市技術監(jiān)督部門制定有關的地方標準。
第十三條 (建設工程開工的安全條件限制)
凡施工現場的狀況不符合有關的安全技術標準或者不具備開工所需的安全條件的,不得開工;建設單位或者建設工程總包單位強行要求開工的,施工單位有權拒絕,并可以向市建管辦或者區(qū)、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第十四條 (施工安全防護設施的設置)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有關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或者地方標準,在施工現場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并達到下列要求:
(一)根據建設工程的施工進度,及時調整和完善安全防護設施;
(二)在施工現場的事故易發(fā)區(qū)域,設置專項的安全防護設施,并設立醒目的警示標志;
(三)根據季節(jié)或者天氣特點,設置或者調整專項的安全防護設施,并進行相關的安全檢查。
建設工程涉及公共安全的,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施工現場周圍設置專項的公共安全防護設施。公共安全防護設施的有關費用應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約定;施工承包合同中未作約定的,應當由建設單位負擔。
第十五條 (施工機械、機具和電氣設備的安裝、使用)
施工單位安裝、使用施工機械、機具和電氣設備,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在安裝前,應當按照規(guī)定的安全技術標準進行檢測,經檢測合格后方可安裝;
(二)在使用前,應當按照規(guī)定的安全技術標準進行安全性能試驗,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在使用期間,應當指定專人負責維護、保養(yǎng),保證其完好、安全。
第十六條 (電氣安全保護和防火安全)
施工單位應當遵守施工現場電氣安全保護和防火安全的有關規(guī)定,并達到下列要求:
(一)保持變配電設施和輸配電線路處于安全、可靠的可使用狀態(tài);
(二)確保用火作業(yè)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規(guī)范,并保證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
第十七條 (施工中的專項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應當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進度,向不同工種的施工人員進行專項的安全技術交底。
第十八條 (勞動防護用品的提供)
施工單位應當及時向施工人員提供施工安全所必須的、符合規(guī)定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九條 (施工人員作業(yè)的安全要求)
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應當達到下列安全作業(yè)的要求:
(一)按照施工安全技術標準和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施工作業(yè);
(二)按照國家勞動保護的有關規(guī)定,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三)發(fā)現施工現場安全異常情況,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并向安全管理員或者施工安全管理責任人報告。
施工人員對管理人員違反施工安全技術標準或者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作業(yè)指令,有權拒絕執(zhí)行,并可以向施工安全管理責任人或者安全監(jiān)督員報告。
第二十條 (施工現場的日常管理)
施工工地管理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加強施工現場日常的安全巡視和檢查,督促施工人員遵守本辦法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發(fā)現安全事故隱患以及違反施工安全技術標準或者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行為,及時予以制止或者糾正。
第二十一條 (安全監(jiān)督檢查)
安全監(jiān)督機構應當對施工工地管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執(zhí)行本辦法有關規(guī)定的情況進行定期檢查或者抽查。
安全監(jiān)督員發(fā)現安全事故隱患或者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施工作業(yè),應當責令施工工地管理單位、施工單位或者施工人員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整改。
第二十二條 (施工傷亡事故的報告和處理)
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發(fā)生傷亡事故的,施工工地管理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在下列規(guī)定期限內,向勞動行政部門、公安部門、檢察機關、工會以及市建管辦或者區(qū)、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一)一般傷亡事故在24小時以內;
(二)重大和特大傷亡事故在2小時以內。
建設工程施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按照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 (施工安全情況的評價和處理)
建設工程竣工時,安全監(jiān)督機構應當對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情況作出評價,并向施工單位出具有關證明。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情況的證明應當作為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考核、評定的主要依據之一。對施工安全管理不符合本辦法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的施工單位,市建委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其作出降低資質等級的處理。
第二十四條 (行政處罰)
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由市建管辦或者區(qū)、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按照下列規(guī)定予以處罰:
(一)違反第五條第一款,第六條第一款、第三款,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二條第一款,第十三條,第二十條的,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人員予以處分。
(二)違反第十條、第十一條的,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三)違反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的,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處以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違反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人員予以處分。
施工單位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的,市建管辦或者區(qū)、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其停止施工。
對違反本辦法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勞動行政部門可以按照勞動保護監(jiān)察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五條 (對處罰的制約)
市建委或者區(qū)、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以及勞動行政部門對違反本辦法有關規(guī)定的同一行為,不得予以兩次以上罰款的處罰。
市建委或者區(qū)、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將實施處罰的情況抄送同級勞動行政部門。
第二十六條 (處罰程序)
建設行政管理部門作出行政處罰,應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收繳罰款,應當出具市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罰沒財物收據。
罰款收入按規(guī)定上繳國庫。
第二十七條 (復議和訴訟)
當事人對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復議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guī)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復議,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具體行政行為的,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部門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guī)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第二十八條 (對安全監(jiān)督員的處理)
安全監(jiān)督員未依照本辦法履行監(jiān)督檢查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予以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