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3-08-03 16:44:48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yōu)槟x了8篇的商業(yè)價值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fā),請盡情閱讀。
[關鍵詞] 博客商業(yè)價值商企專區(qū)知識管理價值鏈
Blog,又稱博客,是網絡一種信息組織記錄的形式,并被視為繼E-mail,BBS和ICQ之后出現的第四種網絡交流方式。博客作為web2.0的典型技術之一,不僅給舊的傳播觀念和傳播模式帶來了巨大沖擊,其本身的商業(yè)價值也日漸凸顯。本文將從博客用于個人的知識管理之中的價值體現、博客對于企業(yè)的價值、博客的行業(yè)價值鏈三個層面,具體發(fā)掘實現博客商業(yè)價值的潛在可能。
一、博客用于企業(yè)員工知識管理的價值體現
Blog應用了大量新技術,它基于XML使用RSS標準完成信息的引用;它特有的track back使得原文作者或其他對該文感興趣的人通過點擊track back就可以到達他人Blog閱讀評論或回訪原文。博客作為企業(yè)員工的個人知識管理工具具備四大功能:記錄功能、連接功能、訂閱功能、回訪功能;體現于這四個功能之上的知識管理充分利用關于過程的知識降低成本,它減少了響應時間、提高了最佳實踐應用的能力,以及決策能力;在員工素質方面,利用博客進行知識管理有助于提高員工知識能力、培育員工創(chuàng)新能力和提高服務質量。企業(yè)中應用博客促進員工個人的知識管理,實際上為企業(yè)實現商業(yè)價值奠定了潛在的基礎。
二、博客之于企業(yè)的商業(yè)價值體現
目前博客在企業(yè)中的應用主要表現在信息共享方面,但企業(yè)博客有別于一般的企業(yè)網站,它給企業(yè)帶來的不僅是形式上的改進,而更多體現出企業(yè)現代化經營管理的精髓。例如通用汽車公司董事長鮑勃?魯茲主持的“快車道”博客已經成為該公司對外溝通的重要渠道;寶潔公司“secret sparkle”系列身體噴霧產品成功使用博客進行線上傳播,表明Blog在企業(yè)品牌打造和新產品推廣方面的作用日趨顯著。此外,博客還有助于進行企業(yè)的各類市場調查、廣告效果檢測、售后服務跟進、媒介關系處理、公共關系輔助等各項事務。
博客對于企業(yè)的商業(yè)價值主要體現在,利用博客進行企業(yè)推廣具備獨特的成本優(yōu)勢。具體來說:
1.博客能夠直接帶來潛在客戶,降低客戶開發(fā)成本
將企業(yè)的背景資料、經營范圍、產品信息在博客托管網站上將吸引大量的潛在用戶瀏覽,從而達到傳遞營銷信息的效果。這種方式的網絡營銷是博客在企業(yè)應用中的基本形式。
2.博客與企業(yè)網站相結合,建立權威網站的品牌效應
通過在博客網站文章作為自己企業(yè)網站鏈接或通過RSS將自己網站的內容提供給其他網站,其結果不僅能夠帶來新的訪問量,也有助于提高網站在搜索引擎中的排名。通過Blog 建立自動增長的內容管理系統(tǒng)是增加點擊率、提高企業(yè)網站權威性的有效措施。
3.博客能夠保持目標客戶群體,降低市場營銷的成本
博客是一個相對自由的交流空間,博客內容又處于實時更新之中。它的特質能夠牢牢吸引對博客內容有較強興趣的群體不斷參與。從而獲得用戶的長期關注,這是博客對保持現有客戶、間接降低獲得客戶成本的貢獻之一;此外,利用博客保持良好客戶關系且費用低廉近于免費。尤其是對于小規(guī)模商戶來說,博客不失為一種性價比高的營銷手段。
4.博客可以替代部分廣告投入,減少直接的廣告費用
博客在一定程度上互補企業(yè)的廣告宣傳,從而節(jié)省廣告費用開支。由于博客在技術上較好地融合了搜索引擎技術,企業(yè)在博客上投放的產品信息在被搜索引擎收錄后所帶來的免費宣傳效果又可以減少相當一部分廣告費用,效果顯著。
5.博客可以完成消費者行為研究,降低訪問成本
在博客文章中設置相關在線調查的鏈接,既擴大了調查表的投放范圍,更便于有針對性地對訪問者進行問卷調查,同時在博客中直接就調查問題與訪問者進行交流,將增加在線調查的交互性。在線調查的效果得到提高,也就意味著調查研究費用的降低。另外,企業(yè)可利用博客征詢某一新產品的用戶使用意見,這樣不但有利于新產品的推廣和完善,產品開發(fā)的生產成本和隱性成本也將有所節(jié)約。
三、博客行業(yè)價值鏈中的商業(yè)價值體現
Blog行業(yè)價值鏈涉及到的環(huán)節(jié)包括博客托管服務提供商BSP(Blog Service Provider)、Blogger(寫博客的人)、廣告主、用戶、電信運營商等。它們之間的關系如下圖:
源自:《電子商務世界》2006.5
從博客商業(yè)價值鏈上看,該行業(yè)的利潤有五大部分:廣告平臺、博客托管、博客內容、增值服務,以及用戶個性化服務。下面我們一一分析這五部分的盈利模式。
1.廣告平臺
網絡廣告是時下國外博客網站最主要的收入來源,例如BlogAds (省略/)就是一個指導如何投放博客廣告的專業(yè)站點,它列舉多個特色博客以供選擇。在國內,最近惠普公司、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等開始在博客中國網站網絡廣告,但是效果并不顯著。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博客本身不夠專業(yè),廣告投放并沒有針對目標受眾;另一方面也因為缺乏專門機構對廣告投放進行指導。針對第一個問題,國內的博客網站尋求盈利點宜向專業(yè)化方向發(fā)展,吸引專業(yè)博客領域最有影響力的群體;博客網站除了走專業(yè)化道路,還應當探索新的廣告模式。Clickz(省略)網站實施的廣告營銷新模式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參考:電子商務網站Glam作為廣告的中介與7個Blog網站合作,在這種模式下,廣告主只需與Glam一家合作,便能夠使得所投放的廣告抵達這些博客針對的所有目標消費者;博客網站不僅能分享廣告收入,還可得到Glam的內容推廣。在這個新的博客網絡服務模式中各方共享利益,是值得國內博客網站借鑒和思考的一種積極嘗試。
2.博客托管
進入2004年,網易、sohu、Tom等網站相繼推出了博客托管服務;根據百度的報告,2005年我國的BSP已經達到658家;2005年年底貓撲并購DONEWS,為2006年BSP重新整合打開了局面,預計2006年BSP將會突破更多。國外的Blogger一般能接受博客網站每年收取幾十美元的托管服務費。收取托管服務費的盈利方式要求博客網站提供的服務本身具有足夠的吸引力和不可替代性。在不能保證用戶對網站服務具有依賴性的情況下,對博客收費的模式應當慎用。
3.博客內容
開發(fā)博客文章的商業(yè)價值也將使BSP和Blogger雙方獲利。在2005年7月新加坡第一屆Blogger年會上,一批資深的博客作者發(fā)出了博客職業(yè)化的提議。把名人博客和精品博客變成印刷品或者CD,通過傳統(tǒng)渠道出售,BSP與Blogger都可按比例分紅從而實現商業(yè)價值。這種模式的關鍵在于博客內容是否優(yōu)質并足夠吸引。為保證博客內容的質量,BSP可根據博客的點擊率采取激勵措施,按照點擊率分紅并對點擊率高的博客的作者給予經濟獎勵。
4.增值服務
目前,國外的博客增值的發(fā)展趨勢是移動博客業(yè)務,它使用戶隨時隨地搜索、記錄、、傳播Blog,更能夠滿足E時代人們快捷傳遞資訊、自由彰顯個性的獨特需求。
在美國,textamerica是為數不多的幾個移動博客的商用網站之一。該網站成立于2002年。除了免費的移動博客業(yè)務之外,該網站提供兩種不同的收費業(yè)務,包括過濾廣告的移動博客和私人移動博客。前者會自動去除在免費的服務中加入的廣告,每月收取5.99美元的費用;后者加入了對瀏覽者的限制,僅供主人允許的用戶對瀏覽圖片,每月收取9.99美元的費用。這兩種收費業(yè)務還為用戶提供100MB的存儲空間、每月2GB的帶寬和兩個發(fā)送圖片的E-mail地址。
近期,美國的Intercasting公司也推出基于BREW平臺的移動博客業(yè)務Rabble。Rabble業(yè)務獨特的“位置信息標簽”,相當于一個記錄地址的信息便條,為移動博客用戶提供了更加人性化的服務。另外美國的WaveMarket推出名為“Crunk ie”的博客服務、意大利的Mobaila與3Italy合作為意大利用戶推出的移動視頻博客業(yè)務、韓國賽我網(cyworld)的移動博客業(yè)務均實現了巨大利潤。
目前國內博客網站的增值服務還主要體現在博客中應用短信、彩信等業(yè)務,移動博客的發(fā)展尚處于前期摸索階段,為促進移動博客模式的進一步發(fā)展,包括終端用戶、博客網站、電信運營商、手機終端服務商在內的移動博客業(yè)務鏈條上的各種利益關系還需進一步協調。
5.用戶個性化服務
博客網站探索實現商業(yè)價值的途徑,應當立足于兩點:一是縱向延伸,即以用戶為中心提供優(yōu)質信息服務;二是橫向拓展,它體現在博客與其他web2.0元素的融合之上。其中,博客與SNS結合形成的“商企專區(qū)”是業(yè)已證明的行之有效的服務整合模式。
(1)博客與SNS整合模式的概念分析
SNS譯作社交圈,它源于美國哈佛大學教授米爾格倫(Stanley Milgram)在1967年最先提出的六度分隔理論。依據六度分隔理論,用戶能以認識朋友的朋友為基礎,在SNS上拓展自己的人脈。SNS與博客相結合,即構造“商企專區(qū)”,意味著用戶通過博客讓大家了解自己從而建立關系,這種聯系又將反作用刺激博客內容被持續(xù)關注,由此形成一個互補互動的格局。
(2)博客與SNS整合模式的盈利點分析
具體地說,利用博客加上SNS模式實現商業(yè)價值,可有以下幾種策略:
盈利點之一:現代商業(yè)廣告已經基本擺脫了告知性、口號性的廣告形式,而朝向娛樂性和平民化靠攏。如果在博客加SNS網站上建立主題廣告專區(qū),并不見得商業(yè)味道過重而沖淡博客和交友的主題,相反地,它將提供一種富于更多有趣內容、更精美表現形式的廣告宣傳模式。對企業(yè)自身而言,博客加上SNS這種模式更有利于網羅該企業(yè)與行業(yè)上下游的資源?!白屍髽I(yè)也有自己的朋友”,將不再是一句空洞的口號。這種主題廣告專區(qū)在形成一定模式和影響力之后,對用戶收取費用,是商企專區(qū)的盈利點之一;
盈利點之二:博客加上SNS形成的商企專區(qū)可以在法律許可范圍內出讓用戶信息給有需求的企業(yè),還可以商業(yè)調查過程中進行數據統(tǒng)計以擴大收益,這是博客與SNS整合模式的又一盈利點;
盈利點之三:博客與SNS整合模式實行會員制,會員成為企業(yè)的朋友,享受企業(yè)提供的各種優(yōu)惠服務。對會員開展收取會費、票務折扣、產品折扣等活動構成了商企專區(qū)的盈利模式之三;
盈利點之四:博客與SNS整合模式中,商企專區(qū)內的視頻、音頻資料的在線收聽收看繳納的費用,以及下載收費成為又一利潤來源;
盈利點之五:商企專區(qū)可以同企業(yè)聯合組織線下的商務活動,對會員收取線下活動的費用是博客與SNS整合模式的又一盈利點;
盈利點之六:信息服務提供商和商企專區(qū)的機構、企業(yè)及個人可以進行某些服務或產品的銷售,售后所得的分成也成為該模式的一項收入;
企業(yè)若要持續(xù)發(fā)展,一定要找到自身在社會上的使命,而社會也必須建立容錯機制,讓企業(yè)能從創(chuàng)造商業(yè)價值向創(chuàng)造社會價值逐步演進,使其成為社會創(chuàng)新發(fā)展的原動力。
社會價值是指個體通過自身和自我實踐活動滿足社會或他人物質的、精神的需要所做出的貢獻和承擔的責任。
商業(yè)價值指事物在生產、消費、交易中的經濟價值,通常以貨幣為單位來表示和測量。商業(yè)價值不同于市場價值。相對于事物的本體價值,商業(yè)價值是一個更窄的概念。
(來源:文章屋網 )
SNS的核心概念
隨著開心網的火爆,SNS成為當下最為熱門的話題之一。SNS即Social Networking Services (社會性網絡服務) 或Social Network Site (社交網站),指幫助人們建立社會性網絡的互聯網應用服務。SNS網絡平臺的設計理念與六度分割理論(Six Degrees of Separation) 密切相關,按照六度分割理論,每個人的社交范圍都可以不斷擴大,最后形成一個大型社會化網絡。在SNS網站上,與用戶進行互動的不是機器,而是另外的用戶,用戶的線下人際關系得以向線上轉移,再通過與他人的關系網交互而可能進一步擴展。
互聯網發(fā)展的初期決定了人與信息的關系為人找信息,在信息足夠膨脹的情況下,互聯網的發(fā)展向著人找人的方向發(fā)展,SNS的成功就是在人找人這個新的用戶需求基礎上提供了很好的解決方案。對于廣告主來說,社交網站最核心的價值在于用戶,從來沒有媒體能夠像社交網站那樣獲取用戶完全立體化、交錯式的信息體系,它可以知道受眾的性別、年齡、地域、職業(yè)等基本信息,更善于獲取用戶的興趣、愛好、性格特點甚至是朋友圈的信息,這對于廣告主來說無疑像磁鐵一樣具備極強的吸引力,如何在隱私權限范圍內深挖并“變現”這些用戶的信息,是非常令人期待的商業(yè)興奮點。
對于用戶來說,社交網站的核心價值即為人際關系,不管是網頁游戲還是插件應用,用戶最關心的不是網絡服務本身,而是通過使用該服務與好友產生的互動帶來的樂趣。這種用戶間的關系,也是社交網站的重要價值。艾瑞的一項調研數據顯示,身邊朋友的推薦是影響用戶購買行為的重要因素,當你看見你的好友都點擊了某些廣告,并且不止一個好友點擊過這些廣告時,你就很難不產生興趣,這就是口碑的力量。SNS是整個互聯網發(fā)展下的一種創(chuàng)新的模式。第一代是傳統(tǒng)的門戶網站,第二代是搜索引擎和博客,SNS應屬于第三代的領域。它的核心理念在于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不再是傳統(tǒng)網站一對多用戶的模式,每一個用戶不是孤立地面對這個平臺的提供者,而是和自己的好友之間產生互動,形成了一張人與人之間的網絡,這是一種真正的網絡化概念。
SNS的用戶體驗
開心網從2008年2月開始,經過口碑傳播成長迅速,在互聯網和廣告界都擁有非常多的用戶。開心網一直堅持的原則就是希望用戶在看到所有的廣告時,不會產生不快的感覺,因為這不僅是一個廣告,也是開心網組件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種植入式廣告是從“爭車位”這個組件開始的,所有的車型都設計得很漂亮,用戶非常樂意去嘗試這些組件,不僅不反感,反而提高了用戶對品牌的體驗,這是一個廣告主、用戶、社交網站三贏的結果。開心網還陸續(xù)推出了一些新的組件,用戶可以在上面做些內容分享和比較輕松的互動,用這種方式拉近人與人之間的距離。
星巴克作為一個新興的服務性零售商,其在提供咖啡產品的同時,更多的溢價能力在于它的服務,針對產品和服務的改善提高,2008年3月,星巴克推出了公司的第一個社會化媒體網站――省略 (MSI),其共有四個部分組成:share (提出自己的建議與人分享)、vote (對各種建議進行投票評選)、discuss (和其他閱讀者進行在線討論)、see (可以看到星巴克對一些建議的采納實施情況)。從創(chuàng)建之日起網站就形成了巨大的流量,在創(chuàng)建的前6個月,MSI網站共收到了約75000項建議,很多建議后面都有成千上萬的相關評論。對于星巴克來說,公司由此從消費者那里獲得了一些極具價值的設想和創(chuàng)意,用來開發(fā)新的飲品、改進服務體驗和提高公司的經營狀況。更重要的是,通過MSI網站與消費者進行交流,強化了廣大消費者,特別是一些老顧客與星巴克的關系和歸屬感,提高了星巴克在廣大消費者心目中關注消費者需求和悉心傾聽消費者心聲的形象。
SNS的未來發(fā)展
SNS的網絡廣告營銷尚處于初級發(fā)展階段,在實際的操作層面還存在一些問題。一個是廣告效果的監(jiān)測,以植入式廣告為代表的新形式社區(qū)廣告,暫時沒有形成業(yè)內普遍認可的監(jiān)測方式,影響廣告主對SNS的廣告投放,但一些社交網站已經在嘗試與第三方機構合作進行這方面的探索;另一個是缺乏行業(yè)標準,營銷模式存在較大差異,社交網站層出不窮的新形式廣告,在廣告創(chuàng)意、植入方式、互動元素等方面均有不俗的表現,不乏一些成功的案例,但是尚未建立一種統(tǒng)一的行業(yè)評價標準,導致許多SNS平臺的模式各有不同,為廣告主提供的服務和質量也有很大差異。隨著SNS的不斷發(fā)展和積累,相信這些問題會不斷得到解決。
根據《iResearch: 2008~2009中國社交網站行業(yè)發(fā)展報告》中的最新研究指出,到2012年隨著商業(yè)模式逐漸清晰,中國的社交網站將進入新的發(fā)展階段,形成SNS生態(tài)圈,包括綜合的大型社交網站、細分領域的垂直SNS網站、其他網站的SNS板塊等各種類型的社交網絡。中國的SNS營銷在未來具有很大的發(fā)展空間,因為中國擁有龐大的互聯網用戶量,在未來SNS用戶量大增的影響和推動下,勢必在本質上改變中國互聯網用戶的溝通行為。這種由真實好友關系放大形成的營銷價值深受廣告主的追捧。相信中國的SNS營銷會在與國外SNS模式相互學習、相互切磋的過程中,創(chuàng)造出屬于中國的SNS特色營銷模式,為互聯網SNS營銷帶來新的突破、新的發(fā)展。
參考文獻:
1.《中國廣告》,2009(10)。
論文關鍵詞:商業(yè)價值 平面布置 功能設計
論文摘要:本文通過對上海市嘉定區(qū)澄瀏中路東側地塊商業(yè)項目的設計實踐,論述如何設計才能提高大型商業(yè)的商業(yè)價值,從合理性、文化性、形象性、適用性入手,把握建筑創(chuàng)作過程。
1.設計背景:
上海澄瀏中路東側地塊商業(yè)項目,位于嘉定區(qū)新成路街道,地塊南臨倉場路,地塊西側緊靠澄瀏中路,東側為新泥家浜,地塊用地面積5.6公頃。基地位于嘉定老城區(qū)的東面。本工程由一棟三層(局部四層)商業(yè)購物中心上布置八棟商業(yè)、辦公高層、一層大型地下商場和1個地下車庫組成,地上建筑面積約157433平方米
建筑采用一裙房多塔的布置方式,裙房一個,地上三層局部四層,主樓有八個,分別布置裙房外側。靠近澄瀏中路側做大面積的退讓,做開放廣場和下沉式廣場,并與道路綠地有機結合,形成一個休閑空間,方便顧客的休閑和疏散;靠近新泥家浜河道處布置內部廣場,做停車場和綠地。地下一層為商業(yè)、小轎車停車庫、水泵房、開關站和變電房,一層至三層為商業(yè),布置超市和購物休閑中心,四層局部為電影院,大屋面做停車場,主樓為小空間辦公和小型商業(yè)。功能布局合理。
2. 商業(yè)的平面布置:
平面布局設計的內容是確定通道形態(tài),確定承租戶單元的布局和面積大小,為所有承租戶提供一個互利互惠的機會,并最大限度地為每個承租戶帶來通行人流,提供更多的購物機會。柱距與單元面寬有直接關系:柱子不宜落在店面內,柱點應中分或四分,8m柱距是市場開發(fā)比較常用的選擇,這樣對于面積分割以及降低施工成本有益。平面設計的區(qū)域形狀一定要規(guī)整、簡單,不要使用曲率過大的圓弧,避免實用面積太少。這樣不僅便于業(yè)態(tài)布局與商鋪分割,而且有利于未來經營,方便人流對不同業(yè)態(tài)不同區(qū)域的識別。它可以通過商鋪店面裝修和天花板造型裝飾室內空間。所以在市場設計方案完成后,我們首先進行業(yè)態(tài)設計和初步商鋪分割,結合新成路街道地理環(huán)境初步劃分方案,并對內部結構形狀進行平面布局圖設計并不斷完善和修改,確保簡單化以及可視化原則。
平面上以柱點為自然分界點,便于縱向和橫向分割,以電梯的口為中心進行排列通道,便于人流分散。對于邊線,盡可能以直線為主,要兩邊同時有攤位,忌諱一側有,一側無,所以商鋪的擺放都是雙面布置。對于邊線中,有不規(guī)則的,則盡可能拉直處理,雖然會使攤位面積不均勻,但會使道路齊整,如遇邊角區(qū)域不規(guī)則,部分區(qū)域面積過大,則可以考慮適當彎曲,使之面積差不要過大,在衛(wèi)生間和消防梯處,道路邊線不要有攤位,邊線應緊貼衛(wèi)生間門面,距離太長,可考慮放置柜臺,寬度0.5m,墻面做貨架處理,主通道與輔道有差距,主通道應在2.4m以上,在電梯口的主通道要有3m左右的駐留空間,使之為主要的縱橫線或是形成主通道,在電梯口,服務臺中或是拐角處,可用弧形設計。越不規(guī)則的地方,弧形設計應用越廣泛,單層面積小的區(qū)域,可以考慮敞開式與隔斷式結合。攤位的敞開可用地面的色彩和燈光作區(qū)域劃分;柜臺的敞開則可采用弧形的設計。在敞開式中,如果業(yè)態(tài)是小百貨或通訊飾品類,可以設置全敞開式,許多商場就是采用敞開式與隔斷式相組合的方式。來提高商業(yè)的利用率,同時能是人流有序暢通,購物環(huán)境舒適的同時,不會顯得整個商場空曠。 3.功能設計
功能設計中為了高效實現人流、物流等流通的需要,在通道設計中要分主通道與輔通道,主通道為2.4m、2.8m、3m、3.2m或更大;輔通道則為2.2m、2m、1.8m、1.5m,具體區(qū)域通道的寬度應根據人流量來設計。
從不同的層面同時引入人流。注重豎向交通的易達性,應強化F2與B1及其他樓層的交通便利性,以提升商鋪的價值,將F2、B1當做一樓修建,引導上行、下行人流。譬如利用B1直接連接室外街道的出入口或者建立下沉廣場,將F2的人流直接引向人行道的自動扶梯及與其他商業(yè)物業(yè)直接相連的人行天橋等,創(chuàng)造臨街便捷的多渠道垂直交通。在有高差的坡地地段,設計上也可以有意在不同的平面高度設立入口。如果市場上層的入口能夠直接通向各層,則對于組織引導人流是非常有利的。本項垂直交通的優(yōu)勢,體現在屋面停車上,整個大屋面作為停車場,未占用F1、B1的商業(yè)價值最大化的空間,而是將停車和小商業(yè)至于大屋面上,給停車和商業(yè)作為一種融合提供新的嘗試。此外自動扶梯上屋面,也為屋頂停車的購物者提供便利。這里提及的自動扶梯,在商業(yè)中扶梯層層疊加常常會激發(fā)購物者的欲望。一些有趣的垂直交通設施例如觀景玻璃電梯、出屋頂的自動扶梯也是吸引購物者的設施。扶梯則是商業(yè)空間人流垂直運輸的核心,同時還具有平衡人流動線、引導人流走向的功能。扶梯最好設置在險要的位置,而且扶梯周邊的鋪位的商業(yè)價值較大,最好在扶梯的周邊留有一些駐留空間,切不要設置空調機房等設備間。
此外,還要確定層數、層高、垂直結構和形式,做好垂直交通組織。剖面設計的精華就是巧妙利用設計手法,提高B1層、2層及頂層的商業(yè)價值。大型市場的首層高度一般在5m以上,凈高為4.5m;2層以上高度為4.3m,通常按此標準來浮動。
4.卸貨區(qū)設計
由于市場物流量較大,因而必須事先規(guī)劃面積適宜的卸貨區(qū)。卸貨區(qū)最好設置在地下室,或是要與首層商業(yè)購物部分的人流主入口互不干擾。貨車則可以在地下一層卸貨,通過貨梯將商品運送到各個樓層,辦公人員也可以直接開車進入一層停車庫,然后再通過客梯直接進入辦公區(qū),避免了辦公人流與貨流對購物人流的干擾。
從“可口可樂”到“生命核能”
關于商品的新概念認為商品包括三個層次,一是代表使用價值的核心層;二是以商品外觀為主的形式層;三是圍繞商品提供的各種服務、保證等的延伸層。商業(yè)活動主要涉及形式層和延伸層,第二、三層次對消費者的價值主要包括五個方面:①判斷價值。商品的判斷價值是指衡量商品外在形式或形象所實現功能的大??;②社會價值。主要反映商品社會文化因素和民族性的強弱、科技水平的先進程度以及人與人之間經濟關系、社會地位和占有價值的差異等;③觀賞價值。即審美價值,是指商品的造型、色彩、裝飾、包裝等外觀裝飾的美觀程度;④時尚價值。時尚乃新鮮趨時之意,具有傳播性、周期性、自發(fā)性和特殊性。流行的、時髦的東西具有較高的價值是一種普通的現象;⑤追加價值。指超出商品原有使用價值所新增加的使用價值或商品售出后給消費者新增加的物質利益。知識和在形態(tài)上表現為無形的要素正在成為商品流通中價值的重要來源。而作為無形要素組成的品牌,其價值主要包括三層含義:一是決定產品功能和效用的“功能價值”;二是“表現價值”,即品牌形象在消費者心目中的認同程度,例如消費者購買萬寶路是鐘情于其西部牛仔的男子漢的價值;三是“中心價值”,它直接涉及消費者價值的核心,純粹的中心價值體現在宗教、民族和政治信仰中,當出現大變革或文化變遷趨勢時,產品品牌的價值具有不可比擬的力量,如在20世紀60年代,可口可樂適應當時風格和美國人民被越南戰(zhàn)爭所困擾的背景需要,在其主題歌中頌揚博愛和和平,“我想教給全世界唱……”的歌詞讓很多人對它產生了好感,在消費可口可樂的時候,心中就仿佛在為世界祈禱和平一樣,可口可樂品牌的中心價值得到了巨大的提升。品牌價值中“功能價值”是由傳統(tǒng)意義上的生產性勞動創(chuàng)造的,這部分價值在一定的生產條件下基本上是不變的,品牌的增值主要靠“表現價值”和“中心價值”來提升,“表現價值”主要通過企業(yè)的廣告宣傳來創(chuàng)造,“中心價值”的提升一方面來源于廣告宣傳,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來自于企業(yè)的公共關系。
此外,商品營業(yè)推廣的完美利用也可以創(chuàng)造價值。產品上市之初,生產者可以采取不同的營業(yè)推廣策略,其目的就是盡快的打開市場,因而一般都認為宣傳和營業(yè)推廣是前期成本的使用,其彌補只能靠后期產品的銷售或品牌價值的提升。事實上營銷推廣也是可以直接創(chuàng)造出價值的,完美的利用甚至可以完全彌補其推廣成本。例如1994年廣東今日集團1000萬購買馬家軍“生命核能”配方,利用馬家軍的聲譽,立即在全國引起轟動,今日集團沒有等產品生產,就開始在全國拍賣地區(qū)經銷權,僅在成都、南京兩地經銷權拍賣就獲得了近120萬人民幣,1000萬元買來的配方換來了數倍的利潤。
關于顧客讓渡價值
顧客在購買產品或勞務時,總希望從中獲得最大的實際利益,以使自己的需要得到最大限度的滿足,但同時又希望把支付的總成本降到最低。所以,顧客在選購產品和勞務時,往往從價值和成本兩個方面進行比較分析,從中選出價值最大,成本最低的產品或勞務。美國市場營銷專家菲利浦?科特勒1996年提出了顧客讓渡價值理論,定義讓渡價值為顧客購買商品或勞務所獲得的總價值和支付的總成本之間的差額。顧客的總價值是指顧客購買某一產品或服務所期望獲得的一組利益,它是包括產品價值、人員價值和服務價值、形象價值等因素的函數,其中任何一項因素的變化都會影響顧客的總價值;顧客的總成本是指顧客為購買某一產品或勞務所消耗的時間、精力、體力以及所支付的貨幣資金等。因此,顧客的總成本是包括貨幣成本、時間成本、體力成本、精神成本等因素的函數,其中任何一項成本因素的變化都會影響顧客的總成本,由此影響顧客總價值的大小。有效的商業(yè)活動可以使顧客得到滿意的服務,能夠使顧客所得到的顧客總價值增加;另一方面,適銷對路使企業(yè)生產出能滿足消費者需求、能夠降低企業(yè)的貨幣成本,完善的銷售網絡會減小顧客購買的時間成本和體力成本,合適的廣告宣傳可以消除或減少消費者購買后的后悔感,縮小了顧客的精神成本。因而有效的商業(yè)活動能夠提高顧客的總價值和降低顧客的總成本。
【關鍵詞】傳統(tǒng)民法人格 商事物權 侵害行為 責任承擔 【中圖分類號】DF51 【文獻標識碼】A
與其他民利一樣,在市場經濟持續(xù)發(fā)展環(huán)境中,人格權也正在經歷著商業(yè)化的演變過程,“經濟人”的出現更使得越來越多商品開始注重人格權使用,也促使法學理論界相關學者對于商事物權中涉及人格權的研究日益增多。由于商業(yè)化武裝起來人格權的保護與傳統(tǒng)民法人格權的保護存在一定出入,當前法學界雖在商事物權中提出了“商事人格權”的概念,但對于商事物權當中的人格權的概念、性質及其保護措施等問題研究仍處于初級階段,還未形成一套較為完整且有效的保護體系。
商事物權所涉人格權的發(fā)展情況
“有法可依,有據可循”是維持社會穩(wěn)定和諧發(fā)展的根本需要。人作為社會各項活動的創(chuàng)建者及實行者,若想通過立法建設來規(guī)范及保護公民合法權益不受到侵害,少不了對于公民人格尊嚴的保護及肯定。眾所周知,商事活動作為國家經濟發(fā)展的重要支柱,伴隨科技創(chuàng)新及人們思想的進步,人們參與商事活動能力及方式都發(fā)生了顯著改變,商事經營的資源已經不僅僅局限于自身掌握的資金、技術、無形或實物資產的投資來獲得利潤,在媒體行業(yè)及網絡科技日漸繁榮的今天,越來越多的企業(yè)或個人開始將人格利益融入商業(yè)化運用當中,如社會自然人的肖像、聲音或名稱等。在融入自然人的人格之后,通過企業(yè)或個人長時間的商事經營,自然人的人格權在各項服務中不斷被大眾所認可,其商業(yè)價值也被提升,所帶來財產價值也不斷得到增加,但與之而來的侵害行為也持續(xù)困擾著人格權商業(yè)化使用,針對這一發(fā)展現象很早就有相關研究學者在商事物權的研究當中將商業(yè)活動所涉及的人格權納入到研究范疇之內,并提出了“商事人格權”的概念,但受發(fā)展時間所限眾多研究學者對于商業(yè)活動所涉的人格權侵害行為的責任承擔問題的研究一直難以得到突破。
基于商事物權所涉人格權的價值體現特點分析其價值體現
伴隨國家宏觀經濟的深入發(fā)展,人格權在商事活動中運用不斷增多的同時,涉及商業(yè)利益的侵權也隨之增多,若想規(guī)范商事活動中人格權的運用,了解商事物權涉及人格權的價值體現特點及實現方式顯得尤為重要。
商事物權所涉人格權價值的無形性。無形性是商事物權所涉人格權商業(yè)價值體現的顯著特點,也是商事物權所含人格權與傳統(tǒng)民法所保護的人格權的不同之處的體現。通常情況下商事物權所涉人格權可運用到商事活動的組織經營當中,滿足企業(yè)在生產制造或產品銷售過程中的某一需求,而且通過人格權的引入能為企業(yè)帶來更多的商業(yè)價值,除此之外,對于初創(chuàng)企業(yè)而言,若恰到好處的引用人格權,還會決定銀行是否愿意為其發(fā)放貸款、投資者是否會愿意購買其發(fā)行股票。從其商業(yè)價值體現的過程中我們不難看出,商事人格權在具體使用過程中具有很強無形性,而且其價值體現的方式主要側重于運用企業(yè)商業(yè)信譽等隱性價值的建設當中,因此從其價值體現方式可看出商事物權所涉人格權的價值體現具有較強無形性,也正是由于其無形性為其侵害行為責任承擔造成了多方面阻礙。
商事物權所涉人格權的商業(yè)價值體現。一般情況下若商事經營活動中所涉人格權的使用,都將會涉及到無形價值轉換為有形資產的過程中,若不對其進行轉換則難以通過引入人格權為企業(yè)或個人帶來盈利。就現階段發(fā)展情況而言,基于商事物權所含人格權商業(yè)價值特性,主要通過許可使用、轉讓使用、投資作價或信用評級等方式實現,其中許可使用是指商事活動企業(yè)的個人通過向被使用者付費等方式獲取某人的姓名、肖像的使用權力;轉讓使用是指將商號、商業(yè)機密或商業(yè)信譽轉讓給其他商事活動主體使用,一般情況下商業(yè)信譽與商號應一并轉讓,而商業(yè)機密可單獨轉讓;投資作價指商業(yè)活動的經營者或個人將自己姓名、信用或名稱作為商業(yè)投資的法律許可,但其前提條件是商業(yè)活動經營者或個人的人格權具有一定的商業(yè)價值,若自身不存在任何商業(yè)價值,即不屬于商事物權所含的人格權而屬于受傳統(tǒng)民法保護的一般人格權,通常情況下是無人接受的,應注意的是若想以該種方式實現商事物權所含人格權的商業(yè)價值轉換,當事人需承擔無限責任;最后商事物權所含人格權的商業(yè)價值的體現則是信用評級,在商業(yè)活動當中人格權的價值利益都是在不斷積累中得以增值的,而信用評級則是其潛在利益積累的過程,加之人格權所蘊含的商業(yè)價值的無形性,伴隨宏觀經濟的變化貨幣的價值也在發(fā)生波動,為此利用信用評級對人格權的商業(yè)價值進行評估則更符合市場經濟的宏觀發(fā)展現實。
商事物權所涉人格權侵害行為的責任承擔
若想更為科學、合理地實現人格權的商業(yè)化利用,確定其侵害行為的責任承擔則顯得尤為重要,綜合商事物權所涉人格權的特殊性及商業(yè)價值的體現方式,其責任承擔可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劃分:
財產賠償責任承擔的重要性。與傳統(tǒng)民法所保護的人格權不同,商事物權所涉人格權是一種較為特殊的人格權,其顯著特點則是商事物權下人格權是已經被商業(yè)化的人格權,因此其中具有一定的財產權屬性,而且從其商事價值體現方式也不難看出,商事物權下所涉的人格權具有可轉讓與繼承的特性,但由于其商業(yè)價值體現的無形性,也為商事物權侵害行為的責任承擔帶來一定困擾。與一般民法對于人格權侵害所劃分的責任承擔不同,商事物權所涉及人格權的侵害不同與傳統(tǒng)精神損害,也不同于財產損失,而是一種兩種融合的特殊財產損失,而這種物質上的損失與商事物權所涉人格權的價值體現特點一樣,具有一定的無形性與潛在性,因此若想對其進行責任承擔劃分,可通過商事物權所涉人格權的商業(yè)價值對其進行衡量,例如將被侵害人的人格權運用到商事活動當中,從而為商事活動組織機構帶來營業(yè)收入,如商譽、信用或商業(yè)機密等,當在未經當事人同意就將其姓名、肖像等人格標識用于商業(yè)活動則是較為典型商事物權侵害行為,而且商業(yè)化運用時常會伴隨相應的商業(yè)價值體現,最終也將轉換為商事活動主體經濟效益,該種侵害也將被視為對商事物權人格權擁有者的財產的損害,因此行為發(fā)出者應承擔相應財產賠償責任,給予商事物權所涉人格權的擁有者相應的財產損失賠償。
適當承擔精神賠償責任。通常情況下,商事物權所涉人格權受到侵害之時,除對當事人造成一定財產損害之外,同時也會對其精神帶來很大的痛苦,為此侵害行為的發(fā)生者也理應承擔相應的精神賠償責任,但由于商事物權所涉人格權的特性,當其人格權受到侵害時,對當事人造成精神損傷相對較少,因此部分研究學者認為商事活動的經營主體若對自然人的肖像、姓名等人格權侵害時,以承擔財產賠償責任為主,而且多數情況下侵害行為的發(fā)生動機在于利用相關人的人格權對商事活動經營主體的商品聲譽、市場競爭力及企業(yè)知名度、曝光度進行提升。若從侵害行為動機角度分析,侵權行為對被許可人帶來的損失更多是經濟上的損失,很少會涉及精神上的損害,因此對于商事物權所涉人格權的侵害行為在責任承擔之時,應以財產賠償為主,在此基礎上針對實際侵權情況適當承擔當事人的精神賠償責任。
(作者單位:河南警察學院)
【參考文獻】
Web 2.0價值難以評估
據弗雷斯特研究公司的調查顯示,公司的IT專業(yè)人員表示,真正簡單的聚合(RSS)創(chuàng)造的價值最大,而博客創(chuàng)造的價值最小。
接受弗雷斯特研究公司調查的IT決策者當中近三分之二表示,他們公司仍在使用衡量價值的傳統(tǒng)尺度(如投資回報和總體擁有成本)來評估 Web 2.0部署項目的成敗。
調查對象沒有提到硬性數據,比如自助式富互聯網應用抵消的支持中心呼叫,或者來自RSS新聞源的網站流量,而是更多地提到了軟性優(yōu)點才是Web 2.0為公司帶來的真正價值,比如提高業(yè)務效率、獲得競爭優(yōu)勢。
因此,弗雷斯特研究公司認為,許多公司不愿采用Web 2.0 工具,或者等其應用繼續(xù)擴大,直到自己能夠更準確地量化其商業(yè)價值時才采用。
沒價值就不采納
這家研究公司的調查結果與近期的另一項調查不謀而合。后者發(fā)現,一半以上的公司技術專業(yè)人員對博客、維基、社會性網絡及其他新的Web工具持懷疑態(tài)度,即使愿意采用也態(tài)度謹慎。
根據該調查顯示,公司技術人員在實施及集成新的Web工具時主要擔心安全、投資回報及員工的技能。
另一方面,弗雷斯特研究公司發(fā)現,要是無法證明帶來的具體商業(yè)價值,工作繁忙的IT部門可能不考慮Web 2.0 項目。
RSS價值大于博客
弗雷斯特研究公司對275名IT專業(yè)人員在所在公司的Web 2.0實施方面進行了調查,結果發(fā)現,真正簡單的聚合即RSS是創(chuàng)造價值最高的技術,近四分之一的人表示具有“重大價值”。
RSS 最常用于公司內部溝通或者內容聚合; 而三分之一的調查對象表示,RSS還用于對外營銷。另一方面,博客給決策者留下的印象最淡,只有11%的調查對象認為它具有重大價值。
不過,近一半的調查對象認為博客有一定的價值,這表明這項技術帶來了有用的價值,但還沒有使公司發(fā)生根本性變化。
這家研究公司認為,調查結果提到了博客被濫用的問題。弗雷斯特公司的分析師G. Oliver Young撰寫的這份報告聲稱: “許多公司的用戶仍把博客與個人日記聯系在一起; 而有些公司使用博客只是為了現有內容,這削弱了博客應有的效果。”
缺乏殺手級組合
沒有哪種Web 2.0工具的價值比得上備受消費者歡迎的另一項技術: 即時通信(IM)。37%的調查對象聲稱IM具有重大價值。相比之下,平均只有16%的調查對象認為其他Web 2.0工具具有重大價值。
調查主要針對部署了RSS、播客、維基、社會性網絡或者博客技術的公司。弗雷斯特公司發(fā)現,部署全部這五項技術的公司得到的回報最大; 而部署了兩三種工具的公司得到的平均價值最小。
報告稱“這表明公司要采用‘足夠數量’的Web 2.0 技術,這樣才會真正帶來回報。”
調查對象還表示,除非添加了其他互補性的技術,否則沒有哪一項Web 2.0技術能夠發(fā)揮最大價值。舉例說,要是沒有RSS,博客的效果就大打折扣。
近兩年,隨著大數據和云計算等新興技術的出現,Wi-Fi的商業(yè)價值有了挖掘的空間??v觀國內外,提升Wi-Fi商業(yè)價值的手段主要包括以下四種。
一、建立無處不在的網絡
對于基礎電信運營商來講,不論規(guī)模大小,都需要借助Wi-Fi來留住現有用戶,并且最好能夠形成移動、有線寬帶、Wi-Fi俱全的捆綁服務,例如BT、O2等運營商。因此,對于基礎電信運營商以及一些商家企業(yè),為消費者提供Wi-Fi的一個重要目的和作用是進行客戶維系,其次才是在這基礎上尋求價值最大化。
二、社交化Wi-Fi,形成規(guī)?;洕?/p>
在用戶對Wi-Fi依賴程度較高的歐洲,存在許多獨立運營的Wi-Fi運營商,西班牙的FON便是其中之一。該公司在2006年開創(chuàng)P2P式的無線寬帶共享社區(qū)模式,這種模式的核心是聚攏擁有Wi-Fi AP設備和寬帶接入資源的個人或者機構,通過加盟的方式開放自己的資源,加盟者只要愿意共享自己的AP,就可以獲得免費接入其他加盟者AP的權利,對于非加盟用戶進行收費,并且加盟者可以參與收費的分成。FON將商業(yè)或者家庭無線路由器轉換為公共用戶可以接入的熱點,加盟者被稱作Foneras,FON寬帶共享社區(qū)80%的用戶都來自運營商合作伙伴,包括BT、軟銀、SFR等。
除了FON之外,歐洲和北美還有很多第三方Wi-Fi運營商開展類似的業(yè)務,例如The cloud、BrightHouse Networks等,在國內,這種運營模式也開始抬頭。
三、商家直接建設或向Wi-Fi運營商租賃Wi-Fi資源
經濟環(huán)境和競爭激烈,導致商家千方百計發(fā)展新客戶、挽留老客戶,為店內客戶提供差異化體驗,為了迎合這部分商家的需求,Wi-Fi運營商爭先恐后跑馬圈地,為用戶提供Wi-Fi服務,收費模式采用后向付費,商家給付費用。
除了基礎電信運營商外,一些有實力的商家企業(yè)也自己建設Wi-Fi,進行客戶維系、精準營銷、提升客戶感知。比較典型的是韓國超市Emart,用熱氣球帶著Wi-Fi的“飛行商店”,在人口密集的廣場、購物場所飛行,消費者可以通過這個熱氣球免費商用,當然也可以查看打折信息、實行在線購買。
互聯網公司Facebook通過Facebook Wi-Fi項目為擁有Facebook賬戶的用戶提供免費的互聯網接入,但用戶在Facebook合作伙伴的商店里使用Wi-Fi網絡時,必須要在社交網站提供“check-in”功能,同時必須填寫表單或者調查問卷、或者看一段廣告之后,才能夠免費上網。而Facebook的合作伙伴必須向網絡運營商支付網絡服務費。下一步,Facebook將從注冊會員身上獲取更多信息,例如位置服務,這些數據對于Facebook的廣告業(yè)務來說都是比較重要的。
四、Wi-Fi運營商直接出售消費者數據獲取收益